高院裁定政府限制使用公民廣場違憲。
資料圖片
退休攝影記者不滿政府限制市民使用被稱「公民廣場」的政總東翼前一處空地,認為以上制度規限了市民的和平集會和表達自由,於2014年入稟司法覆核。
資料圖片
申請人張德榮求高等法院領令證明現有制度「違法」和「違憲」。今高等法庭裁定現有制度違憲,但承認政府有權利就「公民廣場」訂下新而合憲的使用規例。
政總東翼前的公民廣場。資料圖片
人稱「覆核王二號」的申請人張德榮,於2014年9月入稟高等法院,指行政署就「公民廣場」所訂立的使用權條例「違法」和「違憲」。條例限制市民只可以於周日及公衆假期的上午10時至下午6時半,得到行政署的許可下,在「公民廣場」集合,而該許可書可隨時被行政署取消而不獲通知。
資料圖片
特區政府發表聲明,對美國駐香港總領事梅儒瑞的涉港言論,表示強烈不滿和譴責。
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發言人指出,梅儒瑞對正在香港特區法院進行的刑事審訊妄加評論,更企圖將黎智英案與特區政府推廣香港特區的措施作對比,不但極其不恰當,亦是無視法治精神,強調在《基本法》以及《香港人權法案》的保障下,所有面對刑事指控的人均有權接受司法機關的公平審訊。香港特區法院獨立進行審判,不受任何干涉。
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發言人又批評,梅儒瑞執意無視香港特區就《基本法》第23條立法的憲制責任和實際需要,肆意對《基本法》第23條立法和依法進行的執法行動進行抹黑,與他所稱希望與香港有更好的關係全然背道而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