跌窗落街導致人命傷亡,分分鐘要入獄。今日早上一名佛山來港旅遊的女子行經尖沙嘴美麗華商場對開時,被一扇突然從酒痁高處墮下的玻璃窗擊中,送院搶救後不治。
今次事件警方初步懷疑工人開窗時釀成意外,重案組已接手調查。時不時會聽到有窗跌落街的新聞,可能好多市民並不知道,跌窗落街可以好嚴重。金牙大狀話,一般人不明白跌窗落街的嚴重性,本來刑事案除了證明有犯罪行為之外,也要證明有犯罪意圖(例如蓄意令人受傷或嚴重疏忽),但從建築物有東西跌到街上,造成人命傷亡,就是直接責任(strict liability ),意即毋須證明犯罪意圖,都可以入罪。
根據《簡易程序治罪條例》,容許物體自建築物掉下,屬於刑事罪行,如有人自建築物掉下任何東西,或容計任何東西自建築物墜下,導致在公眾地方之內或附近的人造成危險或損傷,則掉下該東西或容許該東西墜下的人,即屬違法,可處罰款10,000元及監禁6個月 。
更嚴重可以《建築物條例》作出檢控,與任何形式的建築工程直接有關的人,如導致任何人受傷或任何財產損毀,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被罰款100萬元及監禁3年。
金牙大狀又提醒,除了刑事罪行之外,傷者或死者家屬都可以就財產損毀、身體受傷或死亡向業主申索賠償,如果不是統一業權,則所有業主或者法團都要負責。法庭會因應受害人的年齡及賺錢能力等因素,作出裁決。
Ar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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