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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顧香港維護國安之路 鄧炳強:面對抹黑不能被動坐等、要及時到位反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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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顧香港維護國安之路 鄧炳強:面對抹黑不能被動坐等、要及時到位反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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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顧香港維護國安之路 鄧炳強:面對抹黑不能被動坐等、要及時到位反擊

2024年04月12日 13:52 最後更新:12月23日 17:33

23條落地生效,補齊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制度機制的短板。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早前接受內媒《今日中國》專訪,講述香港是如何在「風雨如晦的鬥爭中」探索出來一條維護國安之路,以及香港在新安全格局下可作出的貢獻。

過去的幾年,香港經歷了局勢動蕩變化的陣痛。2019年以來,補齊香港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的短板更成為鄧炳強工作的重心。「國安才能港安,國安才能家安」,鄧炳強說,港版「顏色革命」令大家都深刻認識到國家安全的重要性。

中共二十大報告提出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發展格局,鄧炳強表示,當前世界格局變化加速演進,香港作為一個高度開放的國際都市,未來的發展無疑會面臨更多的風險挑戰。只有助力加快構建新安全格局,把香港的發展建立在更加安全和可靠的基礎上,才能真正幫助香港輕裝上陣,集中精力拚經濟、謀發展、惠民生。

「高水平的安全意味着許多領域協同推進,要避免出現『木桶效應』。」「木桶效應」也稱短板效應,鄧炳強解讀,國家安全體系的健全、維護國家安全能力的提升、公共安全治理水平的提高和社會治理體系的完善,都是構建新安全格局的題中之義。鄧炳強亦在訪談中,逐一介紹每個板塊的工作。

近年來,在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機構和機制逐漸健全,香港的國家安全法律體系也更加完善,《國安條例》的落地生效,進一步堵塞香港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的法律漏洞,補齊了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制度機制的短板。

鄧炳強特別提到「應變反駁隊」的工作,認為有力回擊了美西方國家、反中亂港分子等對《基本法》第23條立法工作及條文內容的詆毀,「面對這些刻意的抹黑,我們不能被動坐等,而是要主動反擊。反擊一是要及時,二是要到位,清晰地向香港市民解釋明白。」

鄧炳強表示,之前面對美西方國家的抹黑,特區政府亦會及時澄清,但發現這還遠遠不夠。「特別是第23條立法,因為它不僅是一個法律問題,還是一個政治問題。政治問題不能單從法律層面去解決的,也要從政治層面去解決。」

因此,特區政府今次吸取了過去的立法經驗,發現除了要把法例條文解釋好,及時反駁一些刻意的抹黑也非常重要。「哪個人哪句話說錯了,實際情況是什麼樣,這些人背後的意圖又是怎樣,我們說清楚,市民就明白了。」

隨著《國安條例》刊憲,「應變反駁隊」即將光榮完成歷史任務。鄧炳強表示,這種主動及時反擊的經驗值得借鑑。「基本上每一個政府部門都可能面對一些誤解或刻意的抹黑。對於誤解我們需要去解釋,而對於刻意抹黑,我們要主動反擊。」

鄧炳強亦強調,安而不忘危,治而不忘亂,當前香港面臨的國家安全風險主要有三方面,包括本土恐怖主義、外部勢力干預,以及潛逃海外的反中亂港分子對特區政府的抹黑。「我們體系化推進國家安全工作,採取了許多配套舉措,就是為了應對和解決這些未來的安全風險,保障香港的安全穩定。」

鄧炳強指,在中美博弈大背景下,外部勢力往往會向國家最薄弱處出手。「香港不能成為國家在安全方面的短板。在港做好維護國家安全工作,實現高水平安全,這既是為香港,也是為民族和國家。我們將不懈努力,為構建新安全格局貢獻香港力量。」

專訪全文:

https://mp.weixin.qq.com/s/1Vy9rZN2OSU_RiZeXSg03g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無國界記者」組織表示,其駐台北倡議專員白奧蘭本週三抵港嘗試入境,計劃來旁聽黎智英案,但稱被拒入境。

「無國界記者」說,今次是首次有無國界記者代表在香港機場被扣留或拒絕入境。一同來港的「無國界記者」東亞辦事處執行長艾瑋昂雖順利入境,但即日自行離港。

「無國界記者」網站指,其駐台北倡議專員連同東亞辦事處執行長,周三經香港機場入境時,該名駐台北倡議專員被扣留及查問六6小時,隨身物品亦被搜查3次,之後被遞解出境。

「無國界記者」稱,該專員去年底曾成功入境香港,並旁聽黎智英案。今次是首次有成員在香港被扣留或拒絕入境,對此表示震驚,認為此舉損害新聞自由及香港法治。

入境處回覆查詢時,不評論個別個案,強調按照相關法律和政策處理每宗入境個案。

白奧蘭其後接受自由亞洲電台訪問,她表示在香港機場多次被問及她訪港意圖,更一度被12人監視。又指今次是23條立法生效後首次有國際組織人員公開指出被拒入境香港,白奧蘭透露其實今次亦是希望趁機「測試水溫」,觀察香港現況,惟事件的發生絕對是一個危險信號。

法新社記者在外交部記者會上問發言人,外交部能否對此事作出解釋?以及事件是否進一步證明香港民眾的新聞自由正受到侵蝕?

發言人毛寧說不了解你提到的具體情況。但關於香港的新聞自由,她可以告訴記者,香港回歸26年多來,言論和新聞自由始終得到香港基本法等法律的充分保障。近年來在香港的國際媒體和記者數量有增無減,這是客觀事實。

高人話總結事件,第一「無國界記者」批評事件損害香港新聞自由不成立,「無國界記者」是一個政治組織,並不是新聞機構,來港不是採訪而是去支持黎智英,兩人同行其中一人入境無問題,至於入境者有沒有去聽審就不得而知,但即日就離開,明顯不是來採訪報道。

第二,被拒入境的白奧蘭事後講到明,今次是趁機來「試水溫」,即是有心來玩政治,香港為何要歡迎外國搞局者來港搞政治呢?

第三,至於說成基於其記者身分被拒,更是沒有證據的「想當然」指控,有大量外國記者可以正式申請工作證,來港工作採訪。無國界記者人員入境,顯然不是其職業的原因,而是因為非新聞採訪相關理由,被拒入境。

高人又話,其實按照世界慣例,除非一個人有當地居留權,否則各地入境部門有權拒絕對方入境,而無需解釋。即使持享有免簽證待遇或有效簽證的旅遊證件入境時,不等於得到保證一定能夠入境,各地入境部門有權依照法律、既定政策和程序,處理每一宗入境個案,拒絕相關人士入境。經常出外工作的港人都應該了解這種情況不特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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