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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媒體專訪:任正非首爆加入中國共產黨來龍去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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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媒體專訪:任正非首爆加入中國共產黨來龍去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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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媒體專訪:任正非首爆加入中國共產黨來龍去脈

2019年01月22日 11:13 最後更新:13:04

中新經緯客戶端報導,1月15日,華為創始人、首席執行官(CEO)任正非接受國際媒體採訪,談到自己從軍經歷、華為與中國政府的關係、對孟晚舟事件的看法等,採訪實錄頗長,分上下兩集發布:

1、《Mobile World Live》 Joseph Waring :您在軍隊的這段經歷,怎樣影響的您在華為的管理風格?現在華為在全球都面臨著比較多的審查,華為與軍方的這些聯繫,在怎樣的程度上影響到華為的未來?

任正非:在我入伍的時候,當時中國正處於文化大革命的動亂時代,工業、農業的運作已經完全混亂,國家處在極度困難之中,中國人在吃飯、穿衣的問題上都面臨很大的困難。曾經在1962年時候我們每個人每年能分到的棉布只有1/3公尺左右,這塊布是用來補衣服的。所以,我年輕時沒有穿過像樣的沒有補丁的衣服。

當時中央希望要讓中國每個人每年都能穿上一套新衣服,就從法國德布尼斯·斯貝西姆公司引進了世界最先進的化工設備,建立一個大型的化纖廠,希望通過生產化纖來給每個人提供一套化纖衣服。這個化纖廠在遼陽太子河邊上,條件非常艱苦,當時,中國完全混亂了,調不動地方工程隊伍,地方的工程隊伍都不肯到那個艱苦地方去,所以中央只能調軍隊去修建這個化纖廠。

當時部隊的工程能力比較低,像我這樣剛剛畢業的大學生就得到了使用。部隊進入施工現場時,數十平方公里的現場,沒有一間房屋,部隊全部都睡在草地上,當時是七、八月份。後來工廠撥款建了大批的土坯房,漏風、漏水。那段時間我的體會:一是,接觸了世界最先進的技術;二是,吃著世界上最大的苦。當時法國這個化纖廠,自動控制水平是非常高的,至少當時全中國還沒有這麼先進的工廠,這是我第一次知道了什麼叫世界先進技術,還學會了吃苦。我們住在這種土坯房中,既不抗凍,也不防風,最低溫度可以達到零下28度。當時中國處於極度困難時期,肉和油的供應極少,東北老百姓每個月供應的食用油是3兩,相當於150克。沒有任何新鮮蔬菜,這些蔬菜都是在秋天把白菜和蘿蔔用一個很大的混凝土池醃制起來,做成酸菜和酸蘿蔔,那麼就吃半年的酸菜酸蘿蔔。主要食物是高粱,而且是很難吃的雜交高粱。我們一邊學習最先進的技術,一邊過著最原始的生活,這就是那段時間的經歷,用一個詞總結,就是「冰火兩重天」。

但那段時間,我過得很快樂。那時在其他地方讀書太多是要受批判的,唯有在這個工廠還可以讀一讀書,因為完全搞不懂這些現代化設備。那時候我是連隊的技術員,由於工作努力,後來晉升到一個20多人的小型建築研究所當副所長,技術職級是副團級。我們那時的夢想,就是希望在改革開放大裁軍之前,能夠得到一個中校軍銜再退伍,可惜沒有實現。所以一直到現在,我都是一個沒有獲得軍銜的退伍軍人。

2、《金融時報》Yuan Yang:根據記錄,您在1982年參加了中國共產黨的黨代會,你為何沒有參加其他的黨代會呢?華為和中國共產黨的關係是怎樣的?

任正非:我們在擔負最先進的化纖廠的建設過程中,檢驗先進設備缺少一種儀器,這種儀器瀋陽自動化研究所的一個技術員在國外看見過,告訴我是什麼樣子。我就用數學推導的方式把儀器的設計推導了出來,但是我對推導並沒有把握,就曾去請教過東北大學的李詩久教授,來確定我的推導是否合理。得到他的肯定以後,我把這個儀器發明出來了。當時正好國家粉碎了「四人幫」,開始搞經濟建設,國家在尋找好的案例證明科學技術是有用的,我的這個小發明就被誇大成了大發明,被各種報刊、雜誌、電影紛紛宣傳。由於廣泛的宣傳影響,我有幸被全國科學大會選中,參加了全國科學大會。

大家都知道,在那個時代,不是黨員連炊事班班長都當不了。我參加全國科學大會,卻不是黨員,上級很奇怪,所以組織給了幫助,讓我成為了黨員。當時我不能加入共產黨的原因,不是我個人工作表現不好,而是我的家庭原因,當時我父親是作為「走資派」被關進牛棚的。大家都知道,一個革命的知識分子,他的歷史遠遠比一個工農幹部要複雜得多,共產黨的嚴格審查致使他十年沒有平反,所以我不能入黨。我1978年入黨後,當時國家提倡幹部要四化(年輕化、專業化、知識化、革命化),我又符合條件,就推薦我去參加十二大選舉,我就被選上了。可惜那時候太年輕,對黨在這個大時期的大改革什麼也沒聽明白,這是十分遺憾,我那時是個單純技術觀點的「呆子」。我是永遠地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但是我絕不會做傷害世界任何國家的事情。

3、《美聯社》Joe McDonald:我們知道過去兩周或者最近一兩個月以來您面臨了很大的壓力,所以今天很感謝您和我們交流。我的問題和安全相關,最近我們看到很多國家政府,包括美國、澳大利亞政府提出的安全的擔憂,其實他們並不懷疑華為技術的可靠性,而是看起來擔心華為,甚至是擔心所有中國公司。所以我想知道對於華為的外國客戶,您能給他們怎樣的保證,華為能夠保護他們的網絡安全,保護他們信息的機密性?另外考慮到中國法律的環境,您的擔保有怎樣的限制?

任正非:首先,過去30年來,華為公司在170多個國家,為30多億人提供服務,保持了良好的安全記錄。其次,華為是一個獨立的商業公司,我們在網絡安全和隱私保護上是堅決站在客戶這邊的。我們決不會去危害任何國家,傷害任何人。第三,中國外交部也做過澄清,中國沒有任何法律要求企業安裝後門。華為公司和我個人也從來沒有收到過任何這樣的要求。

《美聯社》Joe McDonald:很抱歉我不是想跟您在這個問題上去爭論。但是美國政府也好,澳大利亞政府也好,他們會說您是賣網絡設備給客戶的,任何一個客戶選廠商的時候,他必須是完全信任你,因為它是把整個國家電信網絡基礎設施運行最機密的數據放到你的手上了。如果說中國的國安部找到華為一定要求為他們做一些事情,華為能做什麼?華為將做什麼?來保證華為對您的客戶或者所在國不是一個危險?

任正非:那我把公司賣給你。

《美聯社》Joe McDonald:我倒是剛剛買了一個華為小產品。

任正非:如果你買不起的話,我就要把這家公司關掉。我們已經明確,我們只是以客戶為中心,絕不做危害客戶的任何事情。我認為蘋果公司給我們做了榜樣,我們就向蘋果學習。當我們面臨要侵犯客戶利益的時候,寧可關閉公司,也不會被利益所驅使,而去做不應該做的事。

4、《華為街日報》Dan Strumpf:我們知道您的女兒一個多月前在加拿大被扣押,想瞭解一下您對於整個事情的感受?第二個問題,您是不是覺得孟女士是因為是您的家庭成員之一才成為這個事情的目標?

任正非:孟晚舟的事情已經進入了司法程序,我在這裡就不再做評述。作為孟晚舟的父親,我是十分牽掛她的。在這個事件和這段時間里,我非常感謝尊敬的威廉姆·亨克(William Ehrcke)法官的公正,感謝約翰·吉布卡司利(John Gibb Carsley)檢察官和凱利·斯衛福特(Kerri Swift)檢察官。感謝加拿大阿諾特(Alouette)女子監獄的人性化管理,以及獄友對晚舟的善待。我也感謝中國政府維護孟晚舟作為中國公民的權益,為她提供了領事保護。我相信加拿大和美國的法律體系的公開、公平、公正,以及後續會給出公正的結論。所有事件的證據將來全部公開以後,我們再來對這個事情判斷。

5、《彭博社》高原: 您作為一個父親,怎樣看待女兒被這樣對待?是不是因為孟晚舟是您的家人,所以美國和加拿大政府才會做這樣的事情?您自己的想法是怎樣的?
任正非:我沒有看到美國司法部和加拿大司法部溝通的郵件,如果他們把郵件全部公開的話,我才能猜測他們是不是因為我的女兒才這樣。因此將來還是看法庭公開他們之間往來的溝通,我才知道是不是針對我女兒。

6、《CNBC》Arjun Kharpal:剛才您回答美聯社記者的問題,您提到蘋果的例子,我記得當時是美國相關機構要求蘋果提供用戶數據,然後蘋果告上了法院,您指的是這個嗎?也就是說中國政府如果要求從華為的網絡中抽取數據,華為也會提起上訴嗎?那第二個問題,您有沒有跟美國的相關政府機構進行一些溝通?有的話,主要是哪些方面、哪些內容?

任正非:首先,我們跟美國政府沒有溝通的管道,互相不理解。至於將來,如果出現網絡安全方面的事情,我已經講得很清楚了,我們絕不會做侵害客戶利益的事情。

7、《財富》Eamon Barrett:外國對於華為安全的擔心,一方面是由於您的軍方經歷,另外一方面擔憂來源於中國政府或多或少是以某種形式持有華為的。華為對外宣傳完全是員工持股的公司,但是對外股權和結構上卻是一個秘密,這方面的信息公開或者上市,是可以很大程度上緩解這種擔憂的。華為的持股結構,為什麼如此神秘?

任正非:大家都看到,資本至上的公司成功的故事非常少,資本是比較貪婪的,如果它有利益就趕快拿走,就失去對理想的追求。正因為我們是一個私營企業,所以我們才會對理想有孜孜不倦的追求。我們從幾百人開始就對準一個「城牆口」衝鋒,幾千人、幾萬人、十幾萬人還是對準同一個「城牆口」衝鋒。對著這個「城牆口」,我們每年研發經費的投入已經達到150-200億美元,未來五年總研發經費會超過1000億美元。資本公司是看好一個漂亮的財務報表,我們看好的是未來的產業結構,因此我們的決策體系是不一樣的,我們很簡單的,為人類進入信息社會而奮鬥。

同時也告訴你們一個信息:我們公司有96768名持股員工,前幾天也就是1月12日,在170個國家、416個投票點完成了新一屆持股員工代表的選舉,這個選舉過程歷時一年,先是對治理章程的宣傳,讓員工明白公司的治理架構是什麼;然後分層分級地推選候選人,每層候選人都要自我宣講,爭取持股員工認同他,他不是被選上,只是被提名。這些提名再被匯總到更上一層組織,再更廣泛爭取民意,完成一定的收斂。這個收斂以後的名單再會由各級高層組織審議和協商,聽取民意和調查,然後再次收斂,最後向選舉委員會彙報,彙報之後再返回去,收斂到兩百多人,然後放到信息平台上,公開徵求意見,再進行投票。確定候選人名單。

1月12日,我們完成了全球的投票,這幾天信使們正背著這些選票往回飛,持股員工代表大會就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公司所有權的歸屬是96768名持股員工,這些人要麼是華為在職員工,要麼是曾經在華為工作多年後的退休員工,沒有一個非華為員工持有一美分股票,沒有一個外部機構持有一美分股票,政府任何部門沒有一美分股票。公司專門有一個保存股權數據的庫房,歡迎記者們去參觀、抽查。

我創業的時候並沒有錢。我從軍隊轉業,我們夫妻二人一共拿到3000元左右人民幣的復員費。當時深圳要求公司註冊資本最低是兩萬元人民幣,我通過集資的方式獲得21000元的資金,註冊了這家公司。今天,我個人在華為持有股票佔總股數為1.14%,我知道喬布斯的持股比例是0.58%,說明我的股權數量繼續下降應該是合理的,向喬布斯學習。

8、《金融時報》Yuan Yang:去年非盟中心的通信被攻破了,華為為非盟大樓提供了相關設備,請問華為對此如何回應?如果有任何中國人或者外國人在中國違法犯罪,在華為手機里留下了一些線索,請問華為是否會配合中國司法機關來解決這個問題?再例如,不管是中國人還是外國人,在海外犯法了,華為應該怎麼做?

任正非:無論是華為的中國籍員工或非中國籍員工,只要違反當地法律,我們都會配合司法機構調查。我們堅決反對員工任何違反法律的行為。公司內部有非常龐大的內外合規管理系統,用來預防這些事件,違反後,有紀律部門來處置。華為公司未來的規模可能還會更大,雲時代的網絡社會更複雜,如果我們不用紀律來約束自己的行為,可能我們會不堪重負。
至於非盟的網絡被攻破,和華為沒有關係。

9、《財富》Eamon Barrett:跟著剛才您提到的紀律措施這個問題,上周華為波蘭子公司一名員工涉嫌間諜罪被拘捕,我們現在知道華為已經開除了這名員工,而且是並沒有等待任何的證據或者法庭審判的情況下就已經開除。聯想到孟女士的例子,在12月份的時候被扣押,從華為所有的努力來看,似乎是假設孟女士是無辜的,那為什麼在兩個案子上的處理不同?為什麼在波蘭的案子上直接被開除,而在加拿大的案子上分釐必爭?

任正非:這兩個案件都涉及正在進行的法律程序,除了公司已正式聲明的內容之外,我無法發表更多的意見。

10、《彭博社》高原:回到華為公司業務層面,我想知道最近某些國家考慮到網絡安全而停用華為的設備,對華為本身的業務有哪些影響?華為未來會有哪些動作,或者您自己覺得華為應該怎樣做, 在未來的歐洲及美國等一些發達國家、五眼國家這些地方更好地進行正常業務?

任正非:首先,客戶有接受我們的,也有不接受我們的,不是現在才存在這個問題,過去也有這個問題。如果不接受我們,只是少數議員和官員的意見,他們不代表政府規定,我們要積極去溝通。如果上升到政府規定,那我們就不在這個國家進行銷售。

圍繞現在的爭論點是5G,4G以下大家還沒有爭論。沒有爭論的地區的產品,我們還要繼續銷售。有少數國家決定不再購買我們的產品,我們就把願意購買我們設備的國家做好,用優秀的網絡說明我們是值得信任的,這也是一個技術上的和平競賽,我認為這是公平的。

11、《美聯社》Joe McDonald:我們知道前期中國政府出於國家安全方面的原因,逮捕了兩名加拿大人。昨天我們看到新聞報道,中國法院針對加拿大一位涉嫌毒品走私的人,判處了死刑,現在有一些中國以外的人暗示被捕的兩個人本質上就是中國政府抓的兩個人質,是回應加拿大政府對您的女兒孟女士的扣押,包括死刑的判決可能也受到這件事的影響,所以他們似乎在暗示不管是公司也好,還是您個人也好,都是中國政府通過抓幾個人質或是通過政治影響毒品走私的案子在幫助華為,對此您有什麼樣的感想?

任正非:我不知道這件事情的來龍去脈。




毛拍手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4月25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就「女子離婚冷靜期內被丈夫當街捅殺案」一審公開宣判,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趙留超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部分被害人及其親屬、被告人親屬等十餘人旁聽了宣判。

法院判決

法院判決

「我準備拿著判决書,去姐姐的牌位前,跟她講一講。她去世前一直擔驚受怕,現在終於可以安心了。」4月25日,被害人周某霞(化名)的妹妹小玲哭著告訴《瀟湘晨報》記者,對於一審判决結果,作為被害人家屬,他們感到很欣慰。

受害者周某霞照片(家屬提供)

受害者周某霞照片(家屬提供)

小玲透露了一個宣判現場的細節,「判决後,法官問趙留超對結果有沒有什麽意見,他反問法官死刑是立即執行嗎,法官說是立即執行,然後趙留超說他不是故意殺人的,然後被拉走了……」

案發現場

案發現場

案發現場

案發現場

2023年7月20日,在遞交離婚申請後第13天,廣東女子周某霞(化名)被丈夫趙某超當街捅殺,同行的親友中,有四人受傷。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趙留超、被害人周某霞於2011年登記結婚,2023年7月7日因感情不和向河南省平輿縣民政局婚姻登記處申請協議離婚。2023年7月30日晚,周某霞在親友周某等六人陪同下與趙留超約定在廣州市某工業園門口見面。趙留超到達後徑直走向周某霞,被周某等人阻攔,趙留超持隨身携帶的尖刀朝周某、周某霞等人捅刺,致周某霞死亡,周某等四人受傷。

法院認為,被告人趙留超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一人輕傷,三人輕微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趙留超主觀惡性大,犯罪手段殘忍,後果嚴重,應予嚴懲,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受害者家屬

受害者家屬

據早前報道,2024年3月21日上午9時30分,該案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周某霞的妹妹小玲(化名)告訴記者,庭審現場,趙某超否認自己家暴,辯稱自己不想置妻子於死地,也沒想要傷害其他親戚,「但公訴人的反駁讓他無話可說,你不想殺人,為什麽會帶著刀去,要連續在被害人胸部捅刺七八刀,往他們的身體要害部位捅刺?」

「我女兒到底和他有什麽深仇大恨,能下得了這麽狠的手?」庭審現場,被害人的母親看到案發時的監控錄像,在情緒崩潰中問出這句話。

小玲表示,姐姐周某霞遇害後,趙某超的父母家人從未表達歉意,小玲和家人已决定放弃向趙某超提起民事訴求,也拒絕出具諒解書,只希望法院判處趙某超死刑,還死者一個公道。「我們沒有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那些錢沾著我姐姐的血,我們不要。我們只要求嚴懲凶手,希望能判處死刑。我姐姐才30多歲,不該是這樣的結局。」

據瀟湘晨報此前報道,小玲透露,小霞為趙留超生了一兒一女,十多年的婚姻裏,她在外辛苦工作,省吃儉用,為趙留超買車,花費百萬為趙留超一家在河南老家購置房産,回到家還要為趙留超洗衣做飯,「趙留超稍不如意,就是一頓打,姐姐身上都是淤青。」

「趙留超同意離婚後,我姐同意將房産留給孩子,並且給他40萬元,就是個騙局。」小玲稱,離婚冷靜期間,趙留超不肯離婚,多次揚言威脅,以家人相威脅逼迫小霞見面。然而帶著五男一女赴約的小霞,還是倒在了血泊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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