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勒索蘭桂芳商戶收保護費 警拉3名非華裔男

社會事

勒索蘭桂芳商戶收保護費 警拉3名非華裔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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勒索蘭桂芳商戶收保護費 警拉3名非華裔男

2019年01月23日 00:39 最後更新:00:39

警方初步調查相信是單一事件。

中區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今日公布一宗蘭桂芳勒索商戶案,共3名非華裔男子被捕。不法分子在店鋪留下以中文書寫及電話號碼的字條,要求商戶致電聯絡,並在電話中要求索取數千元保護費。

勒索的6000元。

勒索的6000元。

中區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白豪龍偵緝督察表示,去年12月接獲報案,指有一名本地男子及數名非華裔男子向蘭桂芳商戶勒索,索取保護費,案件由中區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接手。

涉案非華裔男子。

涉案非華裔男子。

白續指,警方經調查後鎖定多名與案有關人士並採取行動,今日下午有2名巴基斯坦籍男子到商戶索取保護費,金額為6000元,當2名男子離開時被警方埋伏的探員即場拘捕。而行動中共拘捕3名非華裔人士,現正被通宵扣查,不排除有更多人士被捕。

白補充,字條沒有恐嚇字句,初步調查顯示是單一事件,未知不法分子有否向其他蘭桂芳商戶勒索。至於若不繳交保護費會否有後果則需要進一步調查。

中區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白豪龍偵緝督察。

中區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白豪龍偵緝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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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禁錮勒索大學男生後協助頂證 18歲男子判12個月感化令

2024年02月08日 15:18 最後更新:17:01

一名案發時只有15歲的男學生與另外8名青年禁錮一名大學男生,之後勒索對方女友及家人,現年18歲的被告在區域法院被判12個月感化令。

案中事主在2020年遭9名當時年僅13至24歲的青年禁錮在酒店房內,勒索他女友及父母5000元至600萬元不等,涉案青年早前均已認罪或被定罪判刑,分別判處感化令1年到監禁60個月不等,法官林偉權於區域法院對最後一名被告、案發時僅15歲的男學生作出判刑。法官認為,被告率先提出協助控方頂證他人,被捕後還押了12個月才獲保釋,報告亦顯示男學生已改過自新,判處他感化12個月。

被告吳任豐早前承認1項非法禁錮及1項勒索罪,法官指,案中主腦為同案被告葉文軒及楊子潁,吳任豐及黃希朗屬次級從犯,刑責相若,年僅15歲的吳任豐跟隨黃希朗行事,兩項控罪各以較低的36個月監禁作量刑起點。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法官表示,吳任豐率先提出協助控方頂證他人,可獲四成刑期折扣,兩罪刑期全數同期執行,實際囚禁14個月多便可獲釋。他被捕後還押了12個月才獲保釋,判刑前又還押了3星期,報告指被告已改過自新,沒有必要感化,但考慮到整體情況後,決定判處感化令,並勸喻被告他日回報社會及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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