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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歲仔瞞父母 以假授權書將屋按揭騙貸250萬

社會事

25歲仔瞞父母 以假授權書將屋按揭騙貸25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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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歲仔瞞父母 以假授權書將屋按揭騙貸250萬

2019年02月12日 11:59 最後更新:12:48

青年認罪候判。

25歲青年於2015年向一名金融公司女職員作23萬投資倫敦金,自顧自地製作父母的假授權書及委託書來作屋宇按揭貸款詐騙,以騙取財務公司250萬元的按揭貸款,青年取走貸款後,毫不知情的父母收到需償還逾260萬元債項的來信而報警處理。

青年今於區域法院承認一項欺詐罪,法官把案件押後至3月5日作判刑,辯方求情亦押後至判刑時處理,被告需還押候刑,期間自願與警方合作供出其他涉嫌犯案的人士。

灣仔政府大樓。

灣仔政府大樓。

曾任職兼職侍應及兼職救生員的25歲被告卜耀棠於2015年1月認識了一名任職金融公司的女職員Yannes並受誘投資倫敦金,卜經Yannes介紹下亦認識了一名叫Alson的男子,卜跟從Alson的指示而提供父親卜發源及母親羅玉珠的香港身分證影印本、到「梁家樂律師行」、「中投集團有限公司」及「何伯華律師行」簽署多份他不明白的文件。後來呈交了共4份的虛假授權書及委託書,來抵押自己與父母同住並位於荃灣麗城花園的某單位,令財務公司中金投集團有限公司受騙而批出250萬元貸款。

被告父親卜發源及母親羅玉珠則從未授權被告卜耀棠以住宅單位作抵押貸款,亦從未簽署任何授權書或委託書。被告卜耀棠以貸款擔保人身分獲批250萬元貸款申請後,扣除利息開支、行政費及律師費後,共獲得208萬7千元的貸款數額。被告提取了200萬元現金後,把165萬4千元給予Alson,向Yannes公司投資23萬元,向Alson借出5萬7千元的私人貸款,其餘的金錢則用來吃喝玩樂及自留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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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訛稱交通意外受傷騙社署及保險公司53萬 40歲被告認罪押7月再訊

2024年04月25日 20:06 最後更新:20:43

一對夫婦及其親友涉嫌訛稱在交通意外中受傷,詐騙社署援助及保險賠償,其中一名被告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詐騙社署及三間保險公司共約53萬元,主任裁判官將案押後至7月25日再訊。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認罪的40歲女被告任職美容顧問,被控在2020年至2022年期間,報稱在兩宗交通意外中受傷,兩次向社署申請交通意外傷亡援助,並就其中一宗交通意外,向三間保險公司索償。社署其後向被告批出共約30萬元的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而三間保險公司則向她發放合共超過23萬元醫療賠償。

廉署。資料圖片

廉署。資料圖片

廉署的調查發現,被告提出申請時,不但提交虛假病假證明書,亦訛稱自己是家庭主婦,沒有工作收入,以及沒有就該等交通意外,向其他保險公司提出申索。

至於被告的丈夫早前亦被控以一項欺詐罪名,他否認控罪。同案的另一被告,即被告胞姊的伴侶,被控一項欺詐罪名及六項串謀詐騙罪,他早前未有到法院應訊,法院已向他發出拘捕令。

社署。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社署。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社署發言人表示,一直嚴格核實每宗交通意外傷亡援助的申請,並加強審查入息證明的程序,核實申請人有否就同一宗交通意外,循其他途徑索償,並適時通知保險公司,防止雙重賠償,如懷疑任何個案涉及刑事成分,會轉介執法機關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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