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螺片當鮑片賣 蔘茸店東罰$1.5萬

社會事

螺片當鮑片賣 蔘茸店東罰$1.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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螺片當鮑片賣 蔘茸店東罰$1.5萬

2019年03月05日 13:44 最後更新:13:51

被告認罪作虛假商品說明。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在灣仔及長洲擁兩間蔘茸店、入行40多年的東主稱「伙記話可以賣貴100蚊」,涉嫌將螺片當鮑片賣,經警方「放蛇」試買「鮑片」後揭發,違反《商品說明條例》,店東被控3項在營商過程或業務運作中,供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今在東區裁判法院認罪,最終被判罰款1.5萬元。

被告黃漢良認罪。

被告黃漢良認罪。

被告黃漢良現年65歲,他指營運參茸行已逾40年,他解釋伙記曾與他說「其他人都係咁做,可以賣貴100蚊」,但承認自己身為負責人亦有責任。被告稱兩間店鋪因經營困難,均已退租,「做埋呢個月唔做」,已打算退休。最終就3罪罰款1.5萬元。

案情指,海關去年4月27日「放蛇」試買3兩「鮑片」,及後經基因化驗分析,證實該些為海螺片。同年8月21日,海關再到被告位於灣仔及長洲的店鋪搜出約2.4公斤及3.7公斤「鮑片」,化驗後證實為螺片,分別值1490元及15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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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訛稱交通意外受傷騙社署及保險公司53萬 40歲被告認罪押7月再訊

2024年04月25日 20:06 最後更新:20:43

一對夫婦及其親友涉嫌訛稱在交通意外中受傷,詐騙社署援助及保險賠償,其中一名被告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詐騙社署及三間保險公司共約53萬元,主任裁判官將案押後至7月25日再訊。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認罪的40歲女被告任職美容顧問,被控在2020年至2022年期間,報稱在兩宗交通意外中受傷,兩次向社署申請交通意外傷亡援助,並就其中一宗交通意外,向三間保險公司索償。社署其後向被告批出共約30萬元的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而三間保險公司則向她發放合共超過23萬元醫療賠償。

廉署。資料圖片

廉署。資料圖片

廉署的調查發現,被告提出申請時,不但提交虛假病假證明書,亦訛稱自己是家庭主婦,沒有工作收入,以及沒有就該等交通意外,向其他保險公司提出申索。

至於被告的丈夫早前亦被控以一項欺詐罪名,他否認控罪。同案的另一被告,即被告胞姊的伴侶,被控一項欺詐罪名及六項串謀詐騙罪,他早前未有到法院應訊,法院已向他發出拘捕令。

社署。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社署。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社署發言人表示,一直嚴格核實每宗交通意外傷亡援助的申請,並加強審查入息證明的程序,核實申請人有否就同一宗交通意外,循其他途徑索償,並適時通知保險公司,防止雙重賠償,如懷疑任何個案涉及刑事成分,會轉介執法機關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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