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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泰助理營運經理騙推薦獎金 表證成立

社會事

國泰助理營運經理騙推薦獎金 表證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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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泰助理營運經理騙推薦獎金 表證成立

2019年03月20日 17:00 最後更新:17:09

國泰由於人手短缺,所以實行員工推薦計劃

國泰航空服務有限公司助理營運經理,被指憑藉員工推薦計劃,向下屬訛稱不可推薦親友任更高職級,其後卻以自己名義推薦了下屬的親朋好友,涉嫌從中獲得4500元獎金。該名經理否認4項欺詐罪,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他被裁定表證成立,但就不傳召任何證人,控辯雙方明作結案陳詞。

羅學賢(中)離開法庭。

羅學賢(中)離開法庭。

39歲被告羅學賢被控4項欺詐罪,指他在2015年10月至12月期間,向龔月玲訛稱若然她推薦朋友申請較高級的職位,她將不會獲發國泰航空服務有限公司員工推薦計劃下的奬金,並意圖詐騙而誘使龔不在計劃下推薦梁偉程、俞嘉輝及阮虹瑋向國泰航空申請職位。

龔月玲的丈夫梁偉程今出庭作供,他指曾提供個人履歷給妻子,以申請國泰貨運服務督導員一職。他知道其後妻子將履歷轉交上司,但就表示不知妻子上司為何許人。他看過該份職位申請表格,雖被告稱自己為梁的朋友,但事實上在梁入職國泰3個星期至1個月後,才認識被告,而他亦沒有同意被告推薦自己。

國泰人事部主管朱永潔(音譯)供稱,由於公司人手短缺,所以實行員工推薦計劃,希望可以吸納人才以及令員工留在公司發展,故此計劃有要求推薦人須與被推薦人為親友關係。她表示雖然計劃沒有為「朋友」作定義,但最少雙方要互相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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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訛稱交通意外受傷騙社署及保險公司53萬 40歲被告認罪押7月再訊

2024年04月25日 20:06 最後更新:20:43

一對夫婦及其親友涉嫌訛稱在交通意外中受傷,詐騙社署援助及保險賠償,其中一名被告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詐騙社署及三間保險公司共約53萬元,主任裁判官將案押後至7月25日再訊。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認罪的40歲女被告任職美容顧問,被控在2020年至2022年期間,報稱在兩宗交通意外中受傷,兩次向社署申請交通意外傷亡援助,並就其中一宗交通意外,向三間保險公司索償。社署其後向被告批出共約30萬元的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而三間保險公司則向她發放合共超過23萬元醫療賠償。

廉署。資料圖片

廉署。資料圖片

廉署的調查發現,被告提出申請時,不但提交虛假病假證明書,亦訛稱自己是家庭主婦,沒有工作收入,以及沒有就該等交通意外,向其他保險公司提出申索。

至於被告的丈夫早前亦被控以一項欺詐罪名,他否認控罪。同案的另一被告,即被告胞姊的伴侶,被控一項欺詐罪名及六項串謀詐騙罪,他早前未有到法院應訊,法院已向他發出拘捕令。

社署。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社署。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社署發言人表示,一直嚴格核實每宗交通意外傷亡援助的申請,並加強審查入息證明的程序,核實申請人有否就同一宗交通意外,循其他途徑索償,並適時通知保險公司,防止雙重賠償,如懷疑任何個案涉及刑事成分,會轉介執法機關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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