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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若驊稱法庭把關引渡有限制 楊岳橋:「擘大眼講大話」

政事

鄭若驊稱法庭把關引渡有限制 楊岳橋:「擘大眼講大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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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若驊稱法庭把關引渡有限制 楊岳橋:「擘大眼講大話」

2019年04月03日 16:38 最後更新:16:48

法庭一般只要控方符合表證成立的要求,就會發出拘押令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今早回應公眾就《逃犯條例》修訂建議的關注,指出在引渡過程中法庭可以有效把關。公民黨黨魁楊岳橋議員斥政府「擘大眼講大話」,他解釋,在移交逃犯的拘押令聆訊中,法庭受制於法例限制,一般不會考慮被告提出證明自己無罪的反證,只要控方符合表證成立(prima facie)的要求,就會發出拘押令,而行政手續完成後,就會正式引渡。被告在聆訊過程中,抗辯空間非常有限,政府指法庭可妥善把關的說法,並非事實的全部。

議員楊岳橋斥政府「擘大眼講大話」。 資料圖片

議員楊岳橋斥政府「擘大眼講大話」。 資料圖片

楊岳橋更指出,政府在草案中降低了可信納證據的門檻,沒有仔細訂明在特別移交安排—也就是將會適用於中港引渡的個案引渡安排中,申請方是甚麼部門及職級的官員及司法機構人員,才可簽署的可信納為證據的文件,這就像「魔鬼在細節」,假如申請方的法治水平不足,搜證質素欠佳或常有濫告誣告,被告可能蒙受不利。

楊岳橋反駁鄭若驊「雙重犯罪原則」的說法,因申請方若有心引渡,並不會選擇一條在香港無法成立的罪名,更不會表明這是政治檢控。他指這個道理「小孩子都懂」,特區政府的解釋根本無法釋除港人疑慮。

楊岳橋更提到,特首和多位政府官員多次嘗試說服港人,可以信任特區政府會妥善把關,但他亦指出,就算今屆政府秉公辦事,也不能保證下屆或未來的特區政府不會疏忽或濫權。他表示,由於香港的主要官員缺乏民主監督,政府請市民相信官員的說法空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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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校教師私人賬戶發布仇警帖文裁定行為不當 司法覆核勝訴獲撤銷革職決定

2024年04月26日 23:59 最後更新:04月27日 00:55

一名官立中學前女教師,被指在2019年反修例期間,在社交網頁私人帳戶多次發表涉及警方的言論,被裁定行為不當,公務員事務局去年7月將她革職,褫奪退休福利。她司法覆核獲判勝訴,獲撤銷革職的決定。

高等法院。 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 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法官高浩文在判詞表示,考慮到申請人執教25年來,沒有任何不當行為的紀錄,但就被剝奪長時間累積下來的退休福利,以申請人的年紀,已很難再就職。法官亦提到,無證據顯示涉案帖文影響校內教學及學生。

法官認為,將申請人革職是過份壓迫及不合理,又指當局未能說明為何革職是唯一的合適處分,認為強制退休或其他懲處都應被列入考慮之中,法官認為局方的決定涉及法律上的錯誤。

公務員事務局回覆查詢時表示,不評論個別個案,又說會研究法庭的判詞,並會徵詢法律意見,研究適當的跟進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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