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毒不食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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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一名網民在社交網站發文,指有朋友向他訴苦,兒子因為哭鬧打擾爸爸午睡,被抱到後樓梯打,回來後發現兒子正在流鼻血,頭部亦有瘀傷,媽媽發現後立即報警,並帶孩子去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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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名網民在Facebook群組「爆料公社」發文,表示孩子父母正在辦離婚,現時是分居情況,孩子跟著媽媽,由於丈夫之前有動手掐小孩、家暴的記錄,媽媽已報過警,但保護令遲遲未下來。至近日,男方向女方表示要帶小朋友出去買玩具,小朋友其後到男方家吃飯,男方因為晚上要上班,說要休息一下,期間孩子在哭鬧,男方嫌孩子太吵,於是抱起孩子到後樓梯打,回來後發現兒子正在流鼻血,頭部亦有瘀傷,媽媽發現後立即報警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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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民指,保護令已進入申請階段至今尚未收到通知開庭,他已通知社會局介入,希望政府能加快處理,避免日後再發生類似的事件。
立法會正審議《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草案》,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表示,條例針對嚴重虐待兒童個案,日後有法定責任的專業人士如果未有舉報,情節嚴重的話,需要判處具阻嚇性的刑罰。
孫玉菡
孫玉菡在電台節目表示,「情節嚴重」意思是該專業人士經常接觸或長時間見到懷疑受虐兒童,理應多次發現虐兒情況,但未有舉報,則需要判以嚴厲懲罰;相反舉例如果只見過受虐兒童一次,或傷勢被衣服遮蓋,難以即時察覺或判斷,則未必屬於情節嚴重個案,因此需要視乎情況而定。他強調,法例希望防止有人忽視責任,因此需要具阻嚇性,如果情節屬於嚴重忽視,法庭可以判處監禁刑罰。
孫玉菡說,所有納入法例的專業人士均有培訓指南,涵蓋社福、教育及醫療三大界別,當局會針對不同情景提供指引,要求專業人士獨立做判斷。他又指,參考不同地方經驗,增設舉報機制後,個案數字將會增加,但不希望有太多濫報,條例將取得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