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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狗男改狗名「城管」遭拘留10日 律師指無違法

兩岸

賣狗男改狗名「城管」遭拘留10日  律師指無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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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狗男改狗名「城管」遭拘留10日 律師指無違法

2019年05月15日 17:05 最後更新:17:06

律師指不屬尋釁滋事

安徽省阜陽一名賣狗維生的男子,在網上社交平台以「城管」、「協管」替狗取名,於前日(13日)被行政拘留10日。男子事後稱,自己這麼做只是因為覺得好玩。是次事件引發爭議,有律師表示,這樣替狗取名雖然不雅,但並未違反法律的禁止性規定。

被改名[城管]之狗隻(網上圖片)

被改名[城管]之狗隻(網上圖片)

涉事男子姓班,今年31歲,他被警方傳喚後,表示自己很後悔,「我不懂法律,不知道這是違法的。」對此,有網友質疑,「哪條法律規定不能給狗狗起名『城管』?」但也有人認為,班姓男子此舉是對城管、協管群體的侮辱。

城管(網上圖片)

城管(網上圖片)

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張新年認為,給狗取名「城管」雖不雅,但未有違反法律的禁止性規定,公安機關認定尋釁滋事的做法或有不當。

張新年指,本案中所涉的「城管」在生產實踐中通常指的是一類職業,而職業按照大陸現行的法律規定是沒有名譽權的,而且即便涉事男子在網上對其寵物稱呼「城管」、「協管」,也不必然地會對相應「職業」產生侮辱。

涉事男子遭拘留十日(網上圖片)

涉事男子遭拘留十日(網上圖片)

城管全名為城市管理執法,是內地城市管理中負責綜合行政執法的部門,職權包括住房城鄉建設領域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以及環境保護管理、工商管理、交通管理、水務管理、食品藥品監管方面與城市管理相關部分的行政處罰權。

城管(網上圖片)

城管(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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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調研報告倡審慎處理信訪上訪引發的尋釁滋事案

2023年08月18日 11:19 最後更新:18:17

最高人民法院在一份調研報告指出,司法實踐存在尋釁滋事罪泛化傾向,將指引地方法院準確適用該罪名,審慎處理信訪、上訪引發的尋釁滋事案件。

滕偉(後中)。閩侯法院微信公眾號圖片

滕偉(後中)。閩侯法院微信公眾號圖片

《人民法院報》日前刊登調研報告,指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刑事審判第四庭庭長滕偉,5至6月在浙江省和福建省調研。過去10年,浙閩兩地農村尋釁滋事案件數量均排在各類罪名前列,被告絕大部分是年輕人,以外來務工人員或無正當職業者居多,酒後肇事、賭博引發的犯罪常見多發,因違法上訪而被追究尋釁滋事罪亦時有發生。

滕偉。閩侯法院微信公眾號圖片

滕偉。閩侯法院微信公眾號圖片

報告指,尋釁滋事罪的認定存在5個問題,首先是難把握被告主觀動機;其次是對違法信訪行為能否以尋釁滋事罪處理認識不一;第三是因邊界不清導致容易被泛化適用的傾向明顯;第四是與其他相關罪名的區分較難;最後是行政違法行為與刑事犯罪銜接不暢,容易導致行政違法行為被拔高為刑事罪處理。

滕偉。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泉州中院」官方網易號圖片

滕偉。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泉州中院」官方網易號圖片

報告建議,要加大對尋釁滋事案件的審判指導,以司法文件或典型案例的形式,指引地方法院準確適用該法律。

最高人民法院圖片

最高人民法院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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