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在一份調研報告指出,司法實踐存在尋釁滋事罪泛化傾向,將指引地方法院準確適用該罪名,審慎處理信訪、上訪引發的尋釁滋事案件。
滕偉(後中)。閩侯法院微信公眾號圖片
《人民法院報》日前刊登調研報告,指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刑事審判第四庭庭長滕偉,5至6月在浙江省和福建省調研。過去10年,浙閩兩地農村尋釁滋事案件數量均排在各類罪名前列,被告絕大部分是年輕人,以外來務工人員或無正當職業者居多,酒後肇事、賭博引發的犯罪常見多發,因違法上訪而被追究尋釁滋事罪亦時有發生。
滕偉。閩侯法院微信公眾號圖片
報告指,尋釁滋事罪的認定存在5個問題,首先是難把握被告主觀動機;其次是對違法信訪行為能否以尋釁滋事罪處理認識不一;第三是因邊界不清導致容易被泛化適用的傾向明顯;第四是與其他相關罪名的區分較難;最後是行政違法行為與刑事犯罪銜接不暢,容易導致行政違法行為被拔高為刑事罪處理。
滕偉。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泉州中院」官方網易號圖片
報告建議,要加大對尋釁滋事案件的審判指導,以司法文件或典型案例的形式,指引地方法院準確適用該法律。
最高人民法院圖片
在連雲港市,一名女病人5月29日在診所吊鹽水(內地稱輸液)時被陌生男子拔針扎進礦泉水桶內。當事人孫女士稱,當時趕緊喊醫護人員過來,喊來護士後這個男子還不離開,朋友罵了幾句他才走,護士說以為他是自己的陪護,所以沒注意。
陌生男子走近女病人說:「掛這個不好」。
陌生男子走近女病人說:「掛這個不好」。
男子二話不說,將女病人的輸液針拔下。
據搜狐千里眼報道,孫女士5月29日因感冒在連雲港一診所吊鹽水,呼叫醫護人員換藥時,一名男子上前搭話,欲將輸液管插進一礦泉水桶。孫女士稱,該男子將輸液管插進了水桶,後被自己的朋友制止才離開。
網上影片顯示,一名男子說道:「掛這個不好,我給你掛這個,能消除水腫,明天起來胖胖的。」隨即,該男子將插入藥瓶的針頭拔下,插入水桶中。不過,該男子手持的礦泉水水桶是空的,裡面基本沒有水。
男子將輸液管插進一礦泉水桶。
男子說道:「掛這個不好,我給你掛這個,能消除水腫,明天起來胖胖的。」
男子手持的礦泉水水桶是空的,裡面基本沒有水。
女病人發文表示非常害怕。
孫女士稱當時整個人被嚇得無語了,醫生得知情況後也嚇死了,表示應該及時告知換一根針管。
當事人孫女士稱,當時趕緊喊醫護人員過來,喊來護士後這個男子還不願離開,朋友罵了幾句他才走,護士說以為他是自己的陪護,所以沒注意,目前自己人沒事,提醒大家吊鹽水時一定要注意安全,小心陌生人。
網民表示這是謀殺。
網民留言。
女病人輸液期間,被陌生男子拔針扎進礦泉水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