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曉明叫港人不必擔心。
國務院港澳辦主任張曉明昨日在北京會見訪京的香港福建社團聯會,談到香港目前關注的《逃犯條例》修訂條例。據與會者引述張曉明重申,修例是必要的,也是合理合法的。
據訪京團人士引述張曉明談及修訂《逃犯條例》問題時指出,移交的是在內地涉嫌犯罪又逃到香港的內地人;在香港涉嫌犯罪的香港人,只接受香港法律的審判,不會移交內地,港人根本不用擔心。至於在內地涉嫌犯罪而逃回香港的香港人,從法律上來看是應該移交的。
他指,現在特區政府所保留的37項罪行,根本沒涉及言論自由、新聞自由、出版自由、學術研究自由等範圍,對於工商界也只是針對嚴重的經濟和金融犯罪;從程序上來說,即使修例後,要被移交的人也要先經特首的判斷和香港法院的審判這兩道程序。
張曉明呼籲要從法律和專業角度去分析,並注意三個關鍵,包括:守護法治和公義,回歸理性和專業,以及尊重事實和「一國兩制」下的國家這一制 。張曉明又表示,目前香港社會的擔憂和恐懼,都是基於反對派的造謠和煽動,很多說法完全是污衊、抹黑和誇大,例如反對派所謂的人人都可能被移交,倘從法律和專業角度去分析的話,就知道是謊言,根本不用擔心。
張曉明解釋,修例是特區政府順應民意的做法,不能讓在台灣殺人案的疑犯在港逃之夭夭;修例是合理合法的,因為香港與內地同屬一個國家,本來就要有逃犯移交安排,這也是落實基本法的規定。自2006年起,內地向香港移交的逃犯共有248人,只是內地單方面向香港移交逃犯並不合理,將在內地犯罪的香港人移交到內地受審,亦屬合理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