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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任上司李淑儀稱馮永業應清楚利益申報重要性

香港電台

時任上司李淑儀稱馮永業應清楚利益申報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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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任上司李淑儀稱馮永業應清楚利益申報重要性

2019年05月24日 18:25 最後更新:19:50

前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副秘書長馮永業,涉嫌收取商人陳婉玉51萬元案,兩人共被控3項控罪,案件下星期一在區域法院續審。

馮永業當時的上司、時任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常任秘書長李淑儀作供指,馮永業沒有告知她與陳婉玉有私人交往,又說如果知道下屬執行公務時,涉及私下金錢往來,會調走有關同事。李淑儀又表示,公務員遇上利益衝突都應該申報,相信以馮永業的資歷應該清楚重要性。

另一個證人是時任港聯行政總裁、富商何鴻燊的外甥謝天賜,他作供時透露陳婉玉婚姻曾3次出問題,陳婉玉要接受心理輔導。

謝天賜又表示,曾經覺得陳婉玉和馮永業有曖昧,令他心裡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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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案」黃振強稱曾向吳智鴻要求讓示威者散去後槍手才開槍

2024年04月30日 13:01 最後更新:13:20

「屠龍小隊」策劃在2019年12月8日民陣遊行中放置炸彈及槍殺警員,律政司以《反恐條例》提出檢控。案件在高等法院污點證人、「屠龍小隊」隊長黃振強繼續作供。

黃振強在12月8日遊行前的清晨,在灣仔一間「安全屋」被捕,屋內搜獲避彈衣、頭盔、防毒面具及膠盾牌,他確認是準備當日行動時使用。而同場被捕的還有本案兩名被告、屠龍小隊成員張銘裕及嚴文謙。

黃振強又提到,根據「屠龍小隊」的想法,原定同年12月1日在尖沙咀的反修例遊行中實行殺警計劃,並在尖沙咀警署放置炸彈,但因為同謀吳智鴻方面未準備好炸彈而擱置。吳智鴻向他引述他一方的槍手說,預計執行殺警計劃後,其他示威者都會模仿他們的行為,槍手希望行動當日將殺警的數量最大化,當有警員倒地就可以讓示威者拾起警方的槍械使用,達致雙方「武力對等」。

12月3日,黃振強與吳智鴻等人見面,確定會在12月8日的民陣遊行中執行,各人討論行動細節。根據吳智鴻在會面後提供的地圖,當日在遊行路線會有一大一小炸彈,槍手會在灣仔英皇中心對面的高位。黃振強供稱,小炸彈作用是嚇退警員,待他們退至大炸彈的位置,會再進行引爆。

黃振強曾向吳智鴻要求,等示威者散去後槍手才開槍,吳智鴻表示,槍手會判斷,待示威者與警方分開後射殺警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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