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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報收入買「白居二」避補地價 化妝品女銷售員罪脫

社會事

虛報收入買「白居二」避補地價 化妝品女銷售員罪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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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報收入買「白居二」避補地價 化妝品女銷售員罪脫

2019年07月08日 12:36 最後更新:13:07

裁判官斥被告簽署沒有細閱的文件是不負責的行為。

36歲化妝品女銷售員在2014涉嫌串謀丈夫偽稱夫婦入息總額沒有超過申請上限,以獲「白居二」免補地價資格。被告早前否認一項欺詐罪,裁判官今裁決時指沒有證據證明被告知悉申請入息上限和參與製造並遞交虛假文件的過程,故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被告胡嘉朗。

被告胡嘉朗。

裁判官指,被告丈夫在得悉入息總額超額後,有可能在被告胡嘉朗不知情下自行製造虛假證明。控方早前指出丈夫必然會通知太太一同解決問題,而裁判官今指丈夫並不需要被告人知情已能自行填寫文件資料,沒有必要牽涉太太。況且被告本身沒意願置業,若得知有問題必然會反對申請,故認為丈夫有理由不通知被告。

裁判官指沒有證據顯示被告知道申請文件的入息上限。被告並沒有參與製作和遞交文件,只是出於對丈夫的信任才在文件內簽名。裁判官還指被告在上班後需要照料子女,沒有時間細閱文件,加上家中大小事務皆由丈夫處理,一向不是被告負責,顯示被告不一定知道申請入息上限。

裁判官斥被告簽署沒有細閱的文件是不負責的行為,亦會令人懷疑是否涉嫌欺詐。但鑑於被告是出於對丈夫的信任才簽署文件,只能構成疏忽虛報,並不能構成欺詐,故裁定罪名不成立。裁判官強調若被告是案中唯一申請人,法庭對案件的推論會不一樣,亦會有截然不同的裁決。裁判官提醒被告下次不應敷衍處理重要文件,日後需好好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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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訛稱交通意外受傷騙社署及保險公司53萬 40歲被告認罪押7月再訊

2024年04月25日 20:06 最後更新:20:43

一對夫婦及其親友涉嫌訛稱在交通意外中受傷,詐騙社署援助及保險賠償,其中一名被告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詐騙社署及三間保險公司共約53萬元,主任裁判官將案押後至7月25日再訊。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認罪的40歲女被告任職美容顧問,被控在2020年至2022年期間,報稱在兩宗交通意外中受傷,兩次向社署申請交通意外傷亡援助,並就其中一宗交通意外,向三間保險公司索償。社署其後向被告批出共約30萬元的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而三間保險公司則向她發放合共超過23萬元醫療賠償。

廉署。資料圖片

廉署。資料圖片

廉署的調查發現,被告提出申請時,不但提交虛假病假證明書,亦訛稱自己是家庭主婦,沒有工作收入,以及沒有就該等交通意外,向其他保險公司提出申索。

至於被告的丈夫早前亦被控以一項欺詐罪名,他否認控罪。同案的另一被告,即被告胞姊的伴侶,被控一項欺詐罪名及六項串謀詐騙罪,他早前未有到法院應訊,法院已向他發出拘捕令。

社署。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社署。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社署發言人表示,一直嚴格核實每宗交通意外傷亡援助的申請,並加強審查入息證明的程序,核實申請人有否就同一宗交通意外,循其他途徑索償,並適時通知保險公司,防止雙重賠償,如懷疑任何個案涉及刑事成分,會轉介執法機關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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