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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麗芸探監 游說陳同佳赴台自首

政事

蔣麗芸探監 游說陳同佳赴台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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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麗芸探監 游說陳同佳赴台自首

2019年07月20日 08:47 最後更新:11:26

蔣麗芸議員上周五曾到監獄探望陳同佳。

《逃犯條例》修訂「壽終正寢」後,政府如何處理台灣殺人案成為焦點。民建聯上周與特首林鄭月娥會面時,提出勸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自首,《星島日報》報導,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蔣麗芸上周五當日,曾到監獄探望陳同佳,兩人會面近一小時,相信是游說陳同佳出獄後赴台自首。

被告陳同佳與遇害女友潘曉穎。資料圖片

被告陳同佳與遇害女友潘曉穎。資料圖片

陳同佳因洗黑錢案被判監二十九個月,目前還押在壁屋監獄,扣除假期後最快今年十月出獄回復「自由身」,但隨著《逃犯條例》修訂宣告死亡,政府未能將陳同佳引渡到台灣受審。民建聯本月十二日與特首林鄭月娥會面,主席李慧琼會後提出,政府要想盡辦法跟進案件,「不同方法都可以想,包括坊間提出的不同方案,例如勸疑兇考慮自首。」

蔣麗芸。資料圖片

蔣麗芸。資料圖片

台灣殺人案死者潘曉彤的父親上月底曾去信林鄭月娥,提出四個方法希望為女兒討回公道,包括以「單次個案處理」方式,賦權香港法庭審理單一個案;以「行政指令方式」單次移交疑犯;賦予香港法庭域外法權;以及勸服疑犯到台灣自首。

《星島日報》獲悉,民建聯上周五早上與林鄭月娥會面後,該黨議員蔣麗芸下午到壁屋監獄探望陳同佳,兩人傾談約一小時,相信是游說陳同佳考慮自首。根據規定,任何立法會議員因公務需要探訪各院所的囚犯,必須事先向懲教署申請,需要四個工作天,懲教署會安排獲准公務探訪的立法會議員,在懲教人員不可聽聞的情況下會見囚犯。

蔣麗芸。(資料圖片)

蔣麗芸。(資料圖片)

有民建聯中人表示,游說陳同佳自首是其中一個可行方案,因政府早前已表明不接受單次個案形式、域外法權等方案,而議員可藉公職人員身分探望,有助跟進事件,但承認議員身分敏感,加上民建聯早前協助女死者家屬支持政府修訂《逃犯條例》,對陳同佳來說雙方未必具互信基礎,因此需要極小心處理。

香港與台灣司法制度截然不同,根據台灣《刑法》二十二章「殺人罪」第二百七十一條,殺人者可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消息人士指,要游說陳同佳願意赴台自首,首要因素是台灣方面不會判處死刑,以及爭取較短的刑期,若判處無期徒刑,相信較難成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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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校教師私人賬戶發布仇警帖文裁定行為不當 司法覆核勝訴獲撤銷革職決定

2024年04月26日 23:59 最後更新:04月27日 00:55

一名官立中學前女教師,被指在2019年反修例期間,在社交網頁私人帳戶多次發表涉及警方的言論,被裁定行為不當,公務員事務局去年7月將她革職,褫奪退休福利。她司法覆核獲判勝訴,獲撤銷革職的決定。

高等法院。 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 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法官高浩文在判詞表示,考慮到申請人執教25年來,沒有任何不當行為的紀錄,但就被剝奪長時間累積下來的退休福利,以申請人的年紀,已很難再就職。法官亦提到,無證據顯示涉案帖文影響校內教學及學生。

法官認為,將申請人革職是過份壓迫及不合理,又指當局未能說明為何革職是唯一的合適處分,認為強制退休或其他懲處都應被列入考慮之中,法官認為局方的決定涉及法律上的錯誤。

公務員事務局回覆查詢時表示,不評論個別個案,又說會研究法庭的判詞,並會徵詢法律意見,研究適當的跟進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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