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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威者法院外包圍警車 部分圍網飛脫須倒車脫困

政事

示威者法院外包圍警車 部分圍網飛脫須倒車脫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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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威者法院外包圍警車 部分圍網飛脫須倒車脫困

2019年07月31日 15:14 最後更新:15:25

事件中無受傷

周日(28日)中西區遊行後,警方共拘捕49人,其中44人被控暴動罪,今早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眾被告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9月25日再訊,全部准以1000元保釋外出,均不可離港。法院外有數百名支持者到場,至離庭後,一度包圍一輛警察小巴。

一批示威者包圍警方一輛小巴。

一批示威者包圍警方一輛小巴。

一批示威者包圍警方一輛小巴。

一批示威者包圍警方一輛小巴。

於中午散庭後,東區法院外太安街,一輛警察小巴被一批示威者包圍及拷打車頭,警車退後倒車至愛信道離開,警車部分鐵圍網飛脫,事件中無人受傷。

一批示威者包圍警方一輛小巴。

一批示威者包圍警方一輛小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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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2019年7.1衝撃立法會 王宗堯等4人被裁定暴動罪成

2024年02月01日 11:20 最後更新:11:41

藝人王宗堯涉嫌於2019年7月1日衝擊立法會,經審訊後,區域法院暫委法官李志豪2月1日裁定王宗堯暴動罪成。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藝人王宗堯等6人涉嫌於2019年7月1日衝擊立法會大樓後闖入會議廳,早前所有人否認暴動等罪。經審訊後,區域法院暫委法官李志豪2月1日裁定其中4人,包括王宗堯等,暴動罪成,餘下2人則裁定暴動脫罪。

4名裁定罪成的被告,分別是王宗堯、何俊諺、吳志勇及林錦均。獲裁定脫罪的是黃家豪及馬啟聰,不過兩人與何俊諺,均被裁定進入會議廳罪成;林錦均則另被裁定刑事損壞罪成。

藝人王宗堯2月1日被裁定暴動罪成。(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藝人王宗堯2月1日被裁定暴動罪成。(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6名被告,被控於或約於2019年7月1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及其附近,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王宗堯及吳志勇,早前已承認一項「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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