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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威者疑被喬裝警員按地打頭 警方:適當武力制服

政事

示威者疑被喬裝警員按地打頭 警方:適當武力制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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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威者疑被喬裝警員按地打頭 警方:適當武力制服

2019年08月21日 19:53 最後更新:20:03

被問到為何事主已被制服仍被壓住時,李桂華則指「我查案,並非戰術專家」

在本月11日,本港多區亦有示威。一名男示威者在銅鑼灣被喬裝警員制服,並按壓地上。

當晚有疑為警員的黑衣人持警棍拘捕示威者。

當晚有疑為警員的黑衣人持警棍拘捕示威者。

該名男示威者被喬裝警員按壓地上,並請求警員不要按壓其頭部,亦有片段看到疑有警員以警棍擊向其頭部。今日在記者會上,有傳媒問到相關事件根據《刑事罪行酷刑條例》行為是否已涉及酷刑時,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警司李桂華表示,條例稱如公職人員執行公務時,蓄意令他劇烈痛苦、腫痛等,就等如酷刑,但指從當日的片段中看到,警員壓著該男子時,他有輕微掙扎,並指在片段中未看到警員有擊打其頭部。

他又指,認為相關警員使用適當武力制服及拘捕該男子,但指對於事主有否因拒捕受傷,則指因資料不足、沒有看到前段片段,而不能決定,但根據該片段而言認為並非酷刑。再被問到為何事主已被制服仍被壓住時,他則指「我查案,並非戰術專家」,但指根據其以往所接受的訓練,壓住相關人士是為不讓對方掙扎,其後會戴上手銬或索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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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咬甩區議員趙家賢左耳判囚14年半 52歲被告上訴得直獲減刑半年

2024年05月08日 10:35 最後更新:11:00

男子陳真於2019年咬甩時任區議員趙家賢左耳,原本被判監14年半,陳真不服,提出刑期上訴。上訴庭裁定他上訴得直,刑期減至14年。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案發在2019年11月初,52歲、患有復發性抑鬱症的陳真,在太古城中心外咬甩時任區議員趙家賢的左耳,又劏肚傷人並對人拳打腳踢,較早前被裁定蓄意傷人及普通襲擊等4罪罪成,判監14年半。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上訴庭法官彭偉昌頒下判詞,裁定陳真上訴得直,刑期下調半年,即判囚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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