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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用灼熱熨斗壓女嬰胸虐兒 菲傭保釋被拒

社會事

涉用灼熱熨斗壓女嬰胸虐兒 菲傭保釋被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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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用灼熱熨斗壓女嬰胸虐兒 菲傭保釋被拒

2019年08月23日 16:02 最後更新:16:03

稚女無辜。

31歲女菲傭涉嫌於今年7月在元朗用熨斗壓向1歲多的女嬰胸部,被控一項虐兒罪,今日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案件押後至11月4日再訊,被告申請保釋被拒。

屯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屯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現報稱無業的被告Lising Kristine Aguirre被控於本年7月16日至7月30日之間,在香港新界元朗黃泥墩村某屋,身為超過16歲而對一名1歲9個月的兒童負有管養、看管或照顧責任的人,故意虐待或忽略該女童,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該女童受到不必要的健康損害。

法庭記者:黎欣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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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玉菡:專業人士屢見虐兒不報屬「情節嚴重」 需嚴懲以示阻嚇

2024年05月04日 10:05 最後更新:11:14

立法會正審議《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草案》,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表示,條例針對嚴重虐待兒童個案,日後有法定責任的專業人士如果未有舉報,情節嚴重的話,需要判處具阻嚇性的刑罰。

孫玉菡

孫玉菡

孫玉菡在電台節目表示,「情節嚴重」意思是該專業人士經常接觸或長時間見到懷疑受虐兒童,理應多次發現虐兒情況,但未有舉報,則需要判以嚴厲懲罰;相反舉例如果只見過受虐兒童一次,或傷勢被衣服遮蓋,難以即時察覺或判斷,則未必屬於情節嚴重個案,因此需要視乎情況而定。他強調,法例希望防止有人忽視責任,因此需要具阻嚇性,如果情節屬於嚴重忽視,法庭可以判處監禁刑罰。

孫玉菡說,所有納入法例的專業人士均有培訓指南,涵蓋社福、教育及醫療三大界別,當局會針對不同情景提供指引,要求專業人士獨立做判斷。他又指,參考不同地方經驗,增設舉報機制後,個案數字將會增加,但不希望有太多濫報,條例將取得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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