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斥社署保護青年及社工不足 社總促為被捕青年提供支援

政事

斥社署保護青年及社工不足 社總促為被捕青年提供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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斥社署保護青年及社工不足 社總促為被捕青年提供支援

2019年09月13日 22:27 最後更新:22:38

社署指,已與警方會面溝通,反映業界同工提出的關注

政府早前宣布撤回《逃犯條例》,但示威衝突持續,並有多名青年被捕。香港社工作者總工會認為,社會福利署未有向被捕青年及其家長提供援助,亦未有保護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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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總下午舉行記者會。社總主席倫智偉表示,有3名未滿16歲的中學生,當中一人在學校是品學兼優,但遭警方申請保護令而被帶上少年庭,期間需入住兒童院。他認為,警方繞過社署申請保護令的做法不合理,並指警方並非是適合評估兒童福利需要的人士。他亦質疑,社署未有盡責。早前被控暴動罪的社工陳虹秀認為,警方對社工態度惡劣,近日多次看到有社工被警員趕離現場,並指社工一向進行外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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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總又指,已多次去信社署,惟未獲正面回覆。社總要求社署為少年法庭的被捕抗爭者提供支援,特別是當警方申請「保護令」關押他們時,必須按法理及其背景予以支援。另外,社總亦指,社署應向警方說明社工有權有責在社區協助市民,包括為被捕的示威者「提供協助及情緒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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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署回應時表示,理解社工希望在示威活動、衝突和騷亂的現場,為有需要人士提供即時情緒支援或跟進,但提醒社工應留意自己的人身安全。社署又指,已與警方會面溝通,反映業界同工提出的關注。社署續指,若有16歲以下的人士被捕,警方會按優次,安排「合適成人」為他們提供協助及情緒支援,先為親人、監護人,其次是並不受僱於警方、對處理某類有特別需要的人有經驗的人士,最後是其他可負責、但不受僱於警方的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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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校教師私人賬戶發布仇警帖文裁定行為不當 司法覆核勝訴獲撤銷革職決定

2024年04月26日 23:59 最後更新:04月27日 00:55

一名官立中學前女教師,被指在2019年反修例期間,在社交網頁私人帳戶多次發表涉及警方的言論,被裁定行為不當,公務員事務局去年7月將她革職,褫奪退休福利。她司法覆核獲判勝訴,獲撤銷革職的決定。

高等法院。 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 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法官高浩文在判詞表示,考慮到申請人執教25年來,沒有任何不當行為的紀錄,但就被剝奪長時間累積下來的退休福利,以申請人的年紀,已很難再就職。法官亦提到,無證據顯示涉案帖文影響校內教學及學生。

法官認為,將申請人革職是過份壓迫及不合理,又指當局未能說明為何革職是唯一的合適處分,認為強制退休或其他懲處都應被列入考慮之中,法官認為局方的決定涉及法律上的錯誤。

公務員事務局回覆查詢時表示,不評論個別個案,又說會研究法庭的判詞,並會徵詢法律意見,研究適當的跟進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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