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業男案底纍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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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底纍纍的40歲無業男子去年8月冒充泰國佛教法師,訛稱擁有超渡亡靈的能力,騙取24歲女事主的手機、事主亡母的首飾、現金逾10萬元,更誘使對方3度與自己性交及肛交。男子早前承認盜竊、欺詐、以虛假藉口促使他人作性行為共19項罪名,今在區域法院被判囚3年2個月。
被告馮天皓(又名馮俊業)有48項案底,大部分與不誠實罪行有關,包括盜竊,欺詐等等。他又曾被控以三項與未成年少女性交罪。法官斥被告是一名慣犯,被定罪多次後仍沒有汲取教訓,改過自新。
就被告的騙財行為,法官指責被告犯案約兩星期,一共騙取事主10萬六千元。事主失去積蓄,更一度借錢支付被告,事主亦因此失去一些具回憶價值的物件。至於被告亦有騙色,法官斥被告令事主身心受創,且犯案不只一次,又以欺詐手段誘使事主進行不安全的性行為,構成加刑因素。
一對夫婦及其親友涉嫌訛稱在交通意外中受傷,詐騙社署援助及保險賠償,其中一名被告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詐騙社署及三間保險公司共約53萬元,主任裁判官將案押後至7月25日再訊。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認罪的40歲女被告任職美容顧問,被控在2020年至2022年期間,報稱在兩宗交通意外中受傷,兩次向社署申請交通意外傷亡援助,並就其中一宗交通意外,向三間保險公司索償。社署其後向被告批出共約30萬元的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而三間保險公司則向她發放合共超過23萬元醫療賠償。
廉署。資料圖片
廉署的調查發現,被告提出申請時,不但提交虛假病假證明書,亦訛稱自己是家庭主婦,沒有工作收入,以及沒有就該等交通意外,向其他保險公司提出申索。
至於被告的丈夫早前亦被控以一項欺詐罪名,他否認控罪。同案的另一被告,即被告胞姊的伴侶,被控一項欺詐罪名及六項串謀詐騙罪,他早前未有到法院應訊,法院已向他發出拘捕令。
社署。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社署發言人表示,一直嚴格核實每宗交通意外傷亡援助的申請,並加強審查入息證明的程序,核實申請人有否就同一宗交通意外,循其他途徑索償,並適時通知保險公司,防止雙重賠償,如懷疑任何個案涉及刑事成分,會轉介執法機關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