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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稱持有政府發出記者證 記協要求新聞處澄清

政事

有人稱持有政府發出記者證 記協要求新聞處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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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稱持有政府發出記者證 記協要求新聞處澄清

2019年09月27日 17:58 最後更新:18:09

記協發聲明指,政府並不存在記者證簽發制度

反修例所引起的風波未息。在上周日,元朗多處有示威者投擲汽油彈,警方施放催淚彈驅散示威者。一名男子以記者身份在現場拍攝,並出示一張他聲稱由政府發出的記者證。記協發聲明指,政府並不存在記者證簽發制度,該會對此表示極度關注,並要求政府新聞處從速澄清。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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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協在聲明中表示,據網上片段顯示,在上周六(21日)元朗示威當日,一名男子以記者身份在現場拍攝,經記者多番查詢後,出示一張他聲稱由政府發出的記者證,證件上顯示「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特區」徽號、「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特區」字樣、新聞採訪證及press card 字樣。

元朗在上周日爆發衝突。資料圖片

元朗在上周日爆發衝突。資料圖片

聲明指,據現場記者提供的照片,證件上顯示其姓名為蕭奇標,工作機構為中國東盟。證件所用名字和照片,與茂名市政府官網上該市政協常委蕭奇標的資料一致。另外,聲明又指,網上亦有大量資料顯示,此名男子亦以中國東盟論壇香港新聞中心副主任及香港環球控股集團營運總監的身份,出席內地不少活動。記協表示,本港並沒有記者登記制度,亦不存在官方簽發之記者證,並指該男子卻行使所謂政府發出的記者證令人憂慮。記協續指,早前曾向新聞處就此事作出查詢,至今未獲回覆。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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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記協亦指,警方近期多次表示有疑似假記者,該會早前已去信警務處處長要求提供進一步資料,以便跟進,但至今未獲回覆。記協指,希望警方能夠嚴肅處理有人在港行使聲稱由政府發出的記者證一事,以保障前線警員及記者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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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校教師私人賬戶發布仇警帖文裁定行為不當 司法覆核勝訴獲撤銷革職決定

2024年04月26日 23:59 最後更新:04月27日 00:55

一名官立中學前女教師,被指在2019年反修例期間,在社交網頁私人帳戶多次發表涉及警方的言論,被裁定行為不當,公務員事務局去年7月將她革職,褫奪退休福利。她司法覆核獲判勝訴,獲撤銷革職的決定。

高等法院。 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 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法官高浩文在判詞表示,考慮到申請人執教25年來,沒有任何不當行為的紀錄,但就被剝奪長時間累積下來的退休福利,以申請人的年紀,已很難再就職。法官亦提到,無證據顯示涉案帖文影響校內教學及學生。

法官認為,將申請人革職是過份壓迫及不合理,又指當局未能說明為何革職是唯一的合適處分,認為強制退休或其他懲處都應被列入考慮之中,法官認為局方的決定涉及法律上的錯誤。

公務員事務局回覆查詢時表示,不評論個別個案,又說會研究法庭的判詞,並會徵詢法律意見,研究適當的跟進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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