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昨表明,政府有責任考慮所有能回復公共安全和秩序的方法
除了《禁蒙面法》,外界關注政府會否藉緊急法措施再去實施戒嚴、延長疑犯拘留時間,以及繞過立法會向警隊直接增加撥款等,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昨表明,政府有責任考慮所有能回復公共安全和秩序的方法,不會排除任何可能性,會提供相關的法律意見。
考慮所有能回復秩序方法
鄭若驊昨出席電台節目時說,任何法律手段政府都有考慮,律政司會研究並提供法律意見,政府會視乎具體情況,決定是否採用。
她於節目後亦被問及政府是否已經研究藉緊急法措施,訂立其他包括繞過立法會撥款予警隊、延長拘留時間等,她直言:「政府當然有責任就所有有機會適用的事情進行相關的考慮,律政司會提供相關的法律意見,在法律角度會提供意見,所以很難講或很難知道有或沒有,我們不排除,但我們很希望、很誠懇地希望通過這次(用《禁蒙面法》)之後,會將暴力停止,讓社會回復秩序。」
《禁蒙面法》涵蓋獲得警方不反對通知書的遊行和集會,就近期有企業解僱參與反修例示威的員工,新法例被指剝奪他們隱藏身分參與示威的權利。她說,香港法律清晰保障言論自由、集會自由和私隱相關權利,但這些權利並非絕對,訂立《禁蒙面法》時已作相稱平衡,且香港有完善的勞工法例,若有關僱主作無理解僱,勞資審裁處可處理。
鄭若驊承認,當有人被控暴動罪及觸犯《禁蒙面法》罪成,法院可能會裁定刑罰同期執行,但不認為後者最高判刑一年欠阻嚇力,重申立法是希望市民知道,不能藉蒙面逃避法律責任。她續指,《禁蒙面法》屬於經「先訂立,後審議」的附屬法例,政府會在立法會復會時首次會議上,將規例提交立法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