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指案情嚴重拒絕被告保釋
18歲青年涉嫌在港鐵觀塘站外,以刀割傷一名警務人員,被控一項有意圖而傷人罪,案件今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被告不准保䆁,案件押後至12月27日再訊,以便警方進一步調查。
被告許添力(右)涉於觀塘站割警員頸。 資料圖片
報稱為學生的被告許添力,控罪指他於10月13日在港鐵觀塘站A1出口天橋,意圖使軍裝警員X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他。
控方指需時搜證,包括化驗衣物及手機、翻查傳媒影片及閉路電視、索取傷者的醫療報告等,主任裁判官錢禮批准押後案件至12月27日。
裁判官錢禮又指考慮到控方的陳詞及案情的嚴重性,應控方要求拒絕被告保釋,須還柙監房候訊,但可保留8天的擔保覆核權利。
一名官立中學前女教師,被指在2019年反修例期間,在社交網頁私人帳戶多次發表涉及警方的言論,被裁定行為不當,公務員事務局去年7月將她革職,褫奪退休福利。她司法覆核獲判勝訴,獲撤銷革職的決定。
高等法院。 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法官高浩文在判詞表示,考慮到申請人執教25年來,沒有任何不當行為的紀錄,但就被剝奪長時間累積下來的退休福利,以申請人的年紀,已很難再就職。法官亦提到,無證據顯示涉案帖文影響校內教學及學生。
法官認為,將申請人革職是過份壓迫及不合理,又指當局未能說明為何革職是唯一的合適處分,認為強制退休或其他懲處都應被列入考慮之中,法官認為局方的決定涉及法律上的錯誤。
公務員事務局回覆查詢時表示,不評論個別個案,又說會研究法庭的判詞,並會徵詢法律意見,研究適當的跟進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