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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歲男生涉暴動禁蒙面法等罪 守嚴謹條件准保釋

政事

15歲男生涉暴動禁蒙面法等罪 守嚴謹條件准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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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歲男生涉暴動禁蒙面法等罪 守嚴謹條件准保釋

2019年10月18日 17:52 最後更新:18:02

其中包括每周三天到警署報到

10月6日「反極權反緊急法大遊行」中,被捕的26人被控一項暴動罪,14人另被控一項違反禁止蒙面規例罪,除了涉嫌扔汽油彈的15歲中四男學生外,其餘13人均准以保釋。一直還柙的男學生今在高等法院申請保釋外出,法官黃崇厚聽取陳詞後批准他保釋外出,但須遵守較為嚴謹的保釋條件。黃官處理完保釋事宜後寄語被告「如果你所做嘅行動係出於愛香港,請你冷靜諗下,現時出現嘅情況會唔會令到香港更美好」,又稱既然他收到聖經,很多人稱可從聖經中尋找真理,著他「打開本聖經睇下」。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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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歲被告被控於本年10月6日,在灣仔軒尼斯道一帶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士參與暴動,他另被控於同日同地身處非法集結時,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辨解而使用相當可能阻止識辨身分的蒙面物品,即一個半臉防毒面具。

被告獲准保釋外出,但需要有兩名擔保人,其中一人不可是父母,每人須繳交3萬元人事擔保。被告不可離港及交出所以旅遊證件,住在報稱地址,遵守晚9朝6的宵禁令,以及每周三天到警署報到。除此以外,他亦不可接觸控方證人,除了生病或其他重大變故,必須要依時上學;亦要每10天約見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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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校教師私人賬戶發布仇警帖文裁定行為不當 司法覆核勝訴獲撤銷革職決定

2024年04月26日 23:59 最後更新:04月27日 00:55

一名官立中學前女教師,被指在2019年反修例期間,在社交網頁私人帳戶多次發表涉及警方的言論,被裁定行為不當,公務員事務局去年7月將她革職,褫奪退休福利。她司法覆核獲判勝訴,獲撤銷革職的決定。

高等法院。 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 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法官高浩文在判詞表示,考慮到申請人執教25年來,沒有任何不當行為的紀錄,但就被剝奪長時間累積下來的退休福利,以申請人的年紀,已很難再就職。法官亦提到,無證據顯示涉案帖文影響校內教學及學生。

法官認為,將申請人革職是過份壓迫及不合理,又指當局未能說明為何革職是唯一的合適處分,認為強制退休或其他懲處都應被列入考慮之中,法官認為局方的決定涉及法律上的錯誤。

公務員事務局回覆查詢時表示,不評論個別個案,又說會研究法庭的判詞,並會徵詢法律意見,研究適當的跟進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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