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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指陳同佳赴台不涉「政治操作」 籲台把案件回歸司法

政事

港府指陳同佳赴台不涉「政治操作」 籲台把案件回歸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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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指陳同佳赴台不涉「政治操作」 籲台把案件回歸司法

2019年10月25日 22:37 最後更新:22:47

港府指,陳同佳何時赴台是其個人意願

特區政府發聲明指,就台灣殺人案陳姓疑犯自願到台灣接受審訊一事,港方已與台方聯繫,就陳赴台的安排作出溝通。陳表示由於最近就有關個案有不同的法律觀點及意見,所以需要在匯聚這些意見後諮詢其律師,以確保在台灣可獲公平審訊。由於陳已刑滿出獄,回復自由,他何時赴台是他的個人意願,港方必須尊重亦不能強制,完全不涉所謂「政治操作」。為確保陳能順利入台,港方呼籲台方盡快掃除陳入台障礙,將事情回歸司法處理。

港方指,陳同佳何時赴台是其個人意願。資料圖片

港方指,陳同佳何時赴台是其個人意願。資料圖片

港方重申,陳姓疑犯到台灣接受審訊的意願是出自他本人。對於一個覺悟自省、願意承擔罪責的年青人,台方不應胡亂炒作其動機及將事件政治化。陳的決定可被視為對死者及其家屬一個應有的交代,亦是對台方司法制度的尊重。我們希望台方能務實處理,讓陳有公平審訊、改過自新的機會。

港方指,陳同佳何時赴台是其個人意願。資料圖片

港方指,陳同佳何時赴台是其個人意願。資料圖片

港方尊重法治,依法辦事的立場始終如一。台方須尊重香港奉行「屬地原則」的司法制度,停止誤導民眾,妄指港方對陳案有司法管轄權而不用。所謂「香港不審」的說法,完全失實。香港法庭已對陳進行審訊,並把他定罪及判處入獄,陳亦已刑滿出獄。港方希望台方拿出誠意,理解及配合涉案人承擔刑責的意願,讓法治及公義得以彰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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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校教師私人賬戶發布仇警帖文裁定行為不當 司法覆核勝訴獲撤銷革職決定

2024年04月26日 23:59 最後更新:04月27日 00:55

一名官立中學前女教師,被指在2019年反修例期間,在社交網頁私人帳戶多次發表涉及警方的言論,被裁定行為不當,公務員事務局去年7月將她革職,褫奪退休福利。她司法覆核獲判勝訴,獲撤銷革職的決定。

高等法院。 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 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法官高浩文在判詞表示,考慮到申請人執教25年來,沒有任何不當行為的紀錄,但就被剝奪長時間累積下來的退休福利,以申請人的年紀,已很難再就職。法官亦提到,無證據顯示涉案帖文影響校內教學及學生。

法官認為,將申請人革職是過份壓迫及不合理,又指當局未能說明為何革職是唯一的合適處分,認為強制退休或其他懲處都應被列入考慮之中,法官認為局方的決定涉及法律上的錯誤。

公務員事務局回覆查詢時表示,不評論個別個案,又說會研究法庭的判詞,並會徵詢法律意見,研究適當的跟進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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