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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申禁制令:有人濫用媒介危害警察及公眾

政事

律政司申禁制令:有人濫用媒介危害警察及公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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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申禁制令:有人濫用媒介危害警察及公眾

2019年10月31日 21:26 最後更新:21:36

律政司司長尋求此禁制令,以禁制濫用互聯網平台或媒介的行為

高院批出臨時禁制令,禁止任何人在網上及其他平台,發布言論去鼓勵、協助、煽動或教唆其他人使用或威脅用暴力去傷人或損毀財物。律政司表示,基於互聯網的平台或媒介具有匿名、即時交流及便捷的特性,有人濫用有關媒介,對警察和公眾構成巨大危害,律政司司長尋求此禁制令。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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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司長作為公眾利益守護者,今天向法庭申請單方面禁制令,以禁制任何人非法地及故意地作出以下行為:

(a)​故意在任何基於互聯網的平台或媒介(包括但不限於LIHKG 連登和Telegram)上傳布、傳播、發布或重新發布任何促進、鼓勵或煽動使用或威脅使用暴力的材料或信息,同時有意圖或相當可能會造成:-

(i)香港境內任何人的非法人身傷害; 或
(ii)香港境內任何財產的非法損害。

(b)​協助、造成、慫使、促致、唆使、煽動、協助、教唆或授權他人從事上述任何行為或參與上述任何行為。

自今年六月,香港多區出現眾多暴力示威及破壞行為,包括但不限於刑事毀壞,襲擊傷人,暴動甚至縱火。基於互聯網的平台或媒介具有匿名、即時交流及便捷的特性,有人濫用有關媒介,以煽動示威者作出違法行為、鼓勵使用武器及動員示威者攻擊某些目標財產或傷害某些目標人物(特別是警務人員)。這些行為嚴重破壞了公共秩序,對警察和公眾構成巨大危害。

律政司司長尋求此禁制令,以禁制這些濫用互聯網平台或媒介的行為。法庭於2019年10月31日頒發臨時禁制令,有效至2019年11月15日上午10 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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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校教師私人賬戶發布仇警帖文裁定行為不當 司法覆核勝訴獲撤銷革職決定

2024年04月26日 23:59 最後更新:04月27日 00:55

一名官立中學前女教師,被指在2019年反修例期間,在社交網頁私人帳戶多次發表涉及警方的言論,被裁定行為不當,公務員事務局去年7月將她革職,褫奪退休福利。她司法覆核獲判勝訴,獲撤銷革職的決定。

高等法院。 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 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法官高浩文在判詞表示,考慮到申請人執教25年來,沒有任何不當行為的紀錄,但就被剝奪長時間累積下來的退休福利,以申請人的年紀,已很難再就職。法官亦提到,無證據顯示涉案帖文影響校內教學及學生。

法官認為,將申請人革職是過份壓迫及不合理,又指當局未能說明為何革職是唯一的合適處分,認為強制退休或其他懲處都應被列入考慮之中,法官認為局方的決定涉及法律上的錯誤。

公務員事務局回覆查詢時表示,不評論個別個案,又說會研究法庭的判詞,並會徵詢法律意見,研究適當的跟進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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