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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法工委解讀四中全會對港澳的表述 更深層次是完善對香港管治制度

博客文章

人大法工委解讀四中全會對港澳的表述 更深層次是完善對香港管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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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法工委解讀四中全會對港澳的表述 更深層次是完善對香港管治制度

2019年11月01日 13:11 最後更新:16:02

中共四中全會結束,全會罕有地專門有一部分提及「一國兩制」,雖然文字表述不算多,但在中共中合會專門提及已非常罕見,今天中宣部舉行記者會,解讀四中全會報告,當中獲邀出席的包括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港澳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沈春耀。

沈春耀 (新華網圖片)

沈春耀 (新華網圖片)

一睇沈春耀出場,政壇高人已通知Ariel要關注,果然在回應記者提問題時,沈主任的答案果然有料到。

不少媒體聚焦沈主任講到,絕不容忍任何挑戰一國兩制底線的行為,堅決防範和遏制外部勢力干預港澳事務和進行分裂、顛覆、滲透、破壞活動。

高人認為,面對香港過去四個多月的反修例風波,中央已從多各方面釋出分析,認定這是一場劍指中央的顏色革命,沈主任重申中央「遏制外部勢力干預」的看法,並不意外,當然,也要特別留意沈主任用的字眼是反對「外部勢力」,而不是「外國勢力」,顯示中央的研判了外國勢力,還包括台灣的敵對力量在香港興風作浪。

高人話,除了這段政治表態之外,更要留心沈主任提出制度上的看法,其中四中全會公報中的新要求:「建立健全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對此沈主任講得更白了,就是「支持特別行政區強化執法力量。」回應香港四個月來的風波,如非中央支持下警隊撐得住,局面不可想像,強化香港執法力量,是很重要的訊息。

高人又話,沈主任亦強調了中央的角色,完善中央對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主要官員的任免制度和機制,完善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的制度,依法行使憲法和基本法賦予中央的各項權力。這些都是非常具體的要求,可以預見未來中央會出招了。

中共四中全會罕有地專門提及一國兩制的內容。 (新華網圖片)

中共四中全會罕有地專門提及一國兩制的內容。 (新華網圖片)

以下是沈春耀答問全文:

南華早報記者:

現在香港局勢大家都很關心,請問這次四中全會關於香港局勢有什麼樣的討論,以及本次《公報》裡提到關於“一國兩制”的部分要建立健全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請問能否展開介紹一下具體舉措,比如像全國人大會不會以立法和釋法的方式參與國家安全體制在香港的構建,有沒有時間表?謝謝。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港澳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沈春耀:

按照“一國兩制”原則治理好香港、澳門,是我國國家治理制度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當然也是四中全會研究討論的一個重要內容。《決定》專門有一部分圍繞堅持和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作出部署、提出要求,特別強調,按照“一國兩制”治理好香港、澳門,必須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針。要堅持“一國”是實行“兩制”的前提和基礎,“兩制”從屬和派生於“一國”並統一於“一國”之內。

《決定》圍繞按照“一國兩制”原則治理好香港、澳門提出了一系列工作任務和要求。

一是堅持依法治港治澳,維護憲法和基本法確定的特別行政區憲制秩序,完善特別行政區同憲法和基本法實施相關的制度機制,堅持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治港”、“澳人治澳”,提高特別行政區依法治理水準。

二是完善中央對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主要官員的任免制度和機制、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基本法的解釋制度,依法行使憲法和基本法賦予中央的各項權力。

三是建立健全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支持特別行政區強化執法力量。

四是完善香港、澳門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同內地優勢互補、協同發展機制,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支持香港、澳門發展經濟、改善民生,著力解決影響社會穩定和長遠發展的深層次問題。

五是加強對香港、澳門社會特別是公職人員和青少年的憲法和基本法教育、國情教育、中國歷史和中華文化教育,增強香港、澳門同胞國家意識和愛國精神。

總之,我們將進一步健全中央依照憲法和基本法對特別行政區行使全面管治權的制度,堅定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維護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絕不容忍任何挑戰“一國兩制”底線的行為,絕不容忍任何分裂國家、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堅決防範和遏制外部勢力干預港澳事務和進行分裂、顛覆、滲透、破壞活動。謝謝!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黎智英案「從犯證人」陳梓華繼續作供,辯方就陳梓華的口供及與警方的錄影會面内容進行盤問,並指陳在庭上的部分供詞,沒有在其口供或錄影會面中提及,惟法庭關注辯方盤問方式對證人造成不公。

就與黎智英的第五次會面,陳梓華曾作供指黎曾表示「佢哋會進行封鎖、制裁,嚟向政府施壓」,辯方指相關對話内容在陳的口供或錄影會面中沒有提及,惟主審法官隨即作出指正,表示相關内容在陳的口供中有提及,隨後辯方撤回該問題。

法官杜麗冰關注,辯方須具體指出相關證供。辯方稱,希望提調高效率,故不逐一提及相關證供,杜官提醒辯方認為有此必要,認為辯方在沒提供口供或錄影會面紀錄予陳的情況下進行盤問,會對陳造成不公。

法官直言:「呢個就係問題,呢份嘢我哋(法庭)未睇過,我係咁啱睇到啫,而且咁大段嘢,你(辯方律師)唔俾佢(陳梓華)睇晒成段就要佢答,唔係咁公平,呢份嘢已經都 2021年落㗎喇」。

不過法庭上的這段答門,幾乎在外國媒體的報道上「絕跡」,西方媒體及政客近期更是好少關心具體的庭審內容,只係大大聲抹黑話「審訊不公」,或者搞下「行為藝術」以示聲援。

美國國會及行政中國委員會(CECC) 主席史密斯與眾議員蘇奧齊早前就宣布,正推動立法,將位於華盛頓的香港經濟貿易辦事處對外街道,改名為「Jimmy Lai Way」(黎智英路)。黎智英兒子黎崇恩好受鼓舞話,以其父命名,是要提醒「香港已成為將自由和民主倡議者關入監獄的警察國家。」

歐洲議會大會則透過表決通人權決議案,強烈譴責香港政府採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並要求無條件釋放黎智英、李宇軒、黃煡聰等「香港民主運動人士」。

高人話,透過外媒的關注重點可以見到,西方實質上並不關心黎智英審訊是否公平,甚至不關心究竟能否「救黎」,他們關心的是,如何將案件和黎智英塑造為一個象征符號,最大化地攻擊特區和中央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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