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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男子三十多萬網購「凶車」 怒斥被騙後獲退貨

兩岸

台男子三十多萬網購「凶車」 怒斥被騙後獲退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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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男子三十多萬網購「凶車」 怒斥被騙後獲退貨

2019年11月09日 16:38 最後更新:16:53

都總算不幸中之大幸

在台灣,一名男子日前透過網路,付了30萬台幣(約77000港元)購買一輛二手車,但在交車後,男子的朋友在其他網站看到類似的車輛,還特別寫明是發生事故的「特殊車輛」,因此再向賣方了解後,才知道車輛是另外一間車行寄賣,坦言曾發生自殺事件,屬於「凶車」,但賣方從未如實告知,買方怒斥被騙了。最後雙方經多次協商,賣方為表歉意,決定原價買回,並吸收相關規費。不過,當地中古車業者表示,根據消保法,如果車商賣出,仍有義務告知,屬於瑕疵擔保的範圍,但如果是私人買賣,恐怕只能在法庭上對質。

合約書。(網上圖片)

合約書。(網上圖片)

不管是泡水車,還是發生意外的事故車,買賣時,定型化契約都有明文規定必需載明,但如果沒有車體結構安全,卻有人非自然死亡的「凶車」怎麼辦。中古車業者又表示,根據消保法規定,新車或中古車買賣都有定型化契約,對於泡水車或重大事故車都有瑕疵擔保必須載明,否則可以要求解除合約或要求減少價金,而在車上輕生同樣屬於瑕疵擔保的範圍,但如果是私人買賣,則沒有告知的相關規定,恐怕只能由法院依個案判斷。他又指,中古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無明確規範到「凶車」的部份,消費者可以申請縣市政府消保官,召開調解會。

因此包括無影響車體結構,卻導致路人身亡的車禍,同樣在買賣時無告知規定,因此只能全憑賣方良心,還好這位賣家最後自知理虧,全車購回,也讓雙方不用再法庭見。有口碑的二手車行指,這種車通常不會收購,就怕轉手之後有交易糾紛,買賣前一定要先告知,還要有優惠,又指買賣二手車,良心也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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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中國女留學生失蹤家人遭索800萬 威脅迫拍AV終泰國尋回失150萬

2024年04月26日 23:36 最後更新:04月27日 00:09

近日網傳澳洲國立大學一名22歲中國女留學生早前失蹤,懷疑遭遇詐騙。直至26日失蹤女學生友人指,女學生已尋回並於日前回國。據指女學生被誘騙至泰國,遭詐騙近150萬元人民幣。

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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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該姓安的女留學生朋友的尋人啟事指,安某從4月15日開始與國內親友失聯,其父親隨後報警。當時指,她沒有參加之後的期中考試,且不在宿舍內。泰國媒體報道,安某母親兩日後接到女兒電話,一名男子威脅索要800萬元賠償金,否則將強迫安某拍攝色情影片,並將她送到柬埔寨販賣器官。

父母查看女兒的銀行戶口,發現原本用作留學的存款,有約150萬元人民幣)曾被多次被轉至其他個人賬戶,隨即聯絡當地有關組織。當地警方調查發現,安某於4月13日入境泰國後便失去下落。4月20日晚上,警方找到了安某。

警方調查顯示,三名騙徒假扮電信運營商工作人員、政府機構人員、警察,自今年2月便對安某進行誘騙,指從安某手機號碼上發出的非法信息導致某人自殺,若不支付800萬元,將面臨可怕的後果。安某被迫在網上簽署欠債書。騙徒要求她不向外界或家人透露對話中交流的信息,否則其將面臨法律訴訟。

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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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某被騙子要求多次向指定的戶口匯款。騙子後來稱可通過泰國當地人助她不留案底,免受法律制裁。4月13日,安某被騙至泰國曼谷。4月20日晚,當地警方在Bang Rak地區的一家酒店找到事主。

安某朋友26日透露,事主已於21日返回國內,「她現在有點受到驚嚇」,將等情緒穩定後再返回澳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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