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訛稱工程有報價涉詐騙發展商 仲量聯行前物業經理罪成

社會事

訛稱工程有報價涉詐騙發展商 仲量聯行前物業經理罪成
社會事

社會事

訛稱工程有報價涉詐騙發展商 仲量聯行前物業經理罪成

2019年11月27日 18:00 最後更新:18:08

被告承認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

一名物業管理公司前物業經理,在未有適當取得報價單的情況下,欺騙發展商將總值逾54萬元的改裝工程判予一間裝修承辦商,早前被廉政公署起訴。被告今日(27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

被告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 資料圖片

被告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 資料圖片

侯致遠,43歲,仲量聯行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仲量聯行)前物業經理,被裁定一項串謀詐騙罪名成立,違反普通法。暫委裁判官陳志輝將案件押後至12月20日判刑,以待被告的社會服務令報告,並批准被告保釋。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調查後揭發上述罪行。案情透露,被告案發時是仲量聯行物業經理,該公司獲銅纙灣商業大廈Tower535的發展商豐泰地產投資有限公司(豐泰)聘用,為該商業大廈提供樓宇管理服務。

侯致遠於2015年向豐泰建議將一間檢測儀錶房改裝為會議室以提供更多工作空間。侯致遠於2016年初要求達成工程公司(達成)獨資經營者劉大春就該改裝工程提交報價單。

侯致遠從劉大春接獲總值54.83萬元的報價單後,在沒有得到豐泰的同意及批准下,要求劉大春展開改裝工程。侯致遠於2016年3月進一步要求劉大春將該檢測儀錶房改裝為管理處辦公室,有關改裝工程於2017年中完成。

被告於2017年10月要求其下屬,即一名仲量聯行大廈工程師向包括達成在內的多間承辦商索取3份報價單。該大廈工程師得悉必須將該項改裝工程判予達成。

為確保達成的報價看來是最低價的,另外2間分判商被要求報上不合理的高價格。該兩間分判商最終的報價分別為70萬元及91.9萬元。該大廈工程師其後預備了一份報價分析書,顯示達成看來是報價最低的公司。

案情透露,在取得報價單前及沒有得到豐泰的同意及批准下,該項改裝工程實際上已由達成按侯致遠同意的價格完成。

劉大春,63歲,亦因涉及有關勾當而被廉署起訴。他早前承認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2)(a)條,並於2019年5月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入獄6星期。

往下看更多文章

3人訛稱交通意外受傷騙社署及保險公司53萬 40歲被告認罪押7月再訊

2024年04月25日 20:06 最後更新:20:43

一對夫婦及其親友涉嫌訛稱在交通意外中受傷,詐騙社署援助及保險賠償,其中一名被告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詐騙社署及三間保險公司共約53萬元,主任裁判官將案押後至7月25日再訊。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認罪的40歲女被告任職美容顧問,被控在2020年至2022年期間,報稱在兩宗交通意外中受傷,兩次向社署申請交通意外傷亡援助,並就其中一宗交通意外,向三間保險公司索償。社署其後向被告批出共約30萬元的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而三間保險公司則向她發放合共超過23萬元醫療賠償。

廉署。資料圖片

廉署。資料圖片

廉署的調查發現,被告提出申請時,不但提交虛假病假證明書,亦訛稱自己是家庭主婦,沒有工作收入,以及沒有就該等交通意外,向其他保險公司提出申索。

至於被告的丈夫早前亦被控以一項欺詐罪名,他否認控罪。同案的另一被告,即被告胞姊的伴侶,被控一項欺詐罪名及六項串謀詐騙罪,他早前未有到法院應訊,法院已向他發出拘捕令。

社署。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社署。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社署發言人表示,一直嚴格核實每宗交通意外傷亡援助的申請,並加強審查入息證明的程序,核實申請人有否就同一宗交通意外,循其他途徑索償,並適時通知保險公司,防止雙重賠償,如懷疑任何個案涉及刑事成分,會轉介執法機關調查。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