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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科老師瞞報任教補習社 涉詐騙考評局遭起訴

社會事

英文科老師瞞報任教補習社 涉詐騙考評局遭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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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科老師瞞報任教補習社 涉詐騙考評局遭起訴

2019年11月28日 19:18 最後更新:19:29

下周一在東區法院答辯

廉署今日落案起訴一名中學教師,控告他涉嫌向考評局作虛假聲明,訛稱自己獲委任為2018年文憑試報到室主管期間,在補習學校沒有教學職務。被告將於下星期一(12月2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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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耀輝,40歲,中學學位教師,被控一項欺詐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條。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調查後揭發上述涉嫌罪行。

被告於案發時受僱於一間中學為學位教師,負責教授高年級學生英文科。他亦受僱於一間補習學校,在該校各教育中心擔任多項教學職務。

該中學於2018年5月被考評局安排為2018年文憑試英國語文科口試試場。考試舉行前,被告獲該中學提名為其中一名口試報到室主管。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去年3月19日至4月19日期間藉作欺騙,在交予考評局的回條上作出虛假聲明,表示自己在補習學校沒有任何教學職務,並意圖詐騙,誘使考評局確定委任他為上述考試的報到室主管。

有關虛假聲明涉嫌導致被告獲得作為報到室主管3780元酬金的利益,及導致考評局委任在補習學校有教學職務的人為報到室主管而蒙受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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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訛稱交通意外受傷騙社署及保險公司53萬 40歲被告認罪押7月再訊

2024年04月25日 20:06 最後更新:20:43

一對夫婦及其親友涉嫌訛稱在交通意外中受傷,詐騙社署援助及保險賠償,其中一名被告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詐騙社署及三間保險公司共約53萬元,主任裁判官將案押後至7月25日再訊。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認罪的40歲女被告任職美容顧問,被控在2020年至2022年期間,報稱在兩宗交通意外中受傷,兩次向社署申請交通意外傷亡援助,並就其中一宗交通意外,向三間保險公司索償。社署其後向被告批出共約30萬元的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而三間保險公司則向她發放合共超過23萬元醫療賠償。

廉署。資料圖片

廉署。資料圖片

廉署的調查發現,被告提出申請時,不但提交虛假病假證明書,亦訛稱自己是家庭主婦,沒有工作收入,以及沒有就該等交通意外,向其他保險公司提出申索。

至於被告的丈夫早前亦被控以一項欺詐罪名,他否認控罪。同案的另一被告,即被告胞姊的伴侶,被控一項欺詐罪名及六項串謀詐騙罪,他早前未有到法院應訊,法院已向他發出拘捕令。

社署。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社署。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社署發言人表示,一直嚴格核實每宗交通意外傷亡援助的申請,並加強審查入息證明的程序,核實申請人有否就同一宗交通意外,循其他途徑索償,並適時通知保險公司,防止雙重賠償,如懷疑任何個案涉及刑事成分,會轉介執法機關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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