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圍旺角警署被控暴動及縱火罪 16歲少年續准保釋

政事

圍旺角警署被控暴動及縱火罪 16歲少年續准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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圍旺角警署被控暴動及縱火罪 16歲少年續准保釋

2019年12月05日 16:05 最後更新:16:17

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30日再訊

反對修訂《逃犯條例》風波持續引發示威,有網民於9月22日發起「全港性交通系統評估」行動,入夜後演變成多區衝突,數以百計的示威者包圍旺角警署抗議,其中16歲少年涉嫌燃燒紙皮、垃圾桶等雜物,於警方驅散人群時被捕。少年被控暴動罪及縱火兩罪,昨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暫毋須答辯,控方稱調查工作將近完成,惟仍需時索取法律意見,故再度押後案件至明年1月30日,期間被告可按原有條件繼續擔保。

9月22日,有示威者在太子道近旺角警署,堆紙皮縱火。 資料圖片

9月22日,有示威者在太子道近旺角警署,堆紙皮縱火。 資料圖片

嚴舜儀署理主任裁判官批准被告曾俊傑以現金5000元保釋、期間不得離港、交出所有旅遊證件、遵守每晚10至6時的宵禁令、逢星期3晚上6至時往葵涌警署報到、居於報稱地址,以及須守禁足令,即除乘搭或轉乘公共交通工具外,不可進入東面花園街與界限街交界,至南面的弼街,然後往西面彌敦道至荔枝角道到砵蘭街交界,及至北面界限街,再向東返回花園街交界及上述馬路。

控罪指,曾於本年9月22日,在旺角太子道西(西行)及彌敦道交界參與暴動。曾亦被控於同日同地無合法辯解而用火損壞屬於另一人的財產,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會否被損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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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校教師私人賬戶發布仇警帖文裁定行為不當 司法覆核勝訴獲撤銷革職決定

2024年04月26日 23:59 最後更新:04月27日 00:55

一名官立中學前女教師,被指在2019年反修例期間,在社交網頁私人帳戶多次發表涉及警方的言論,被裁定行為不當,公務員事務局去年7月將她革職,褫奪退休福利。她司法覆核獲判勝訴,獲撤銷革職的決定。

高等法院。 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 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法官高浩文在判詞表示,考慮到申請人執教25年來,沒有任何不當行為的紀錄,但就被剝奪長時間累積下來的退休福利,以申請人的年紀,已很難再就職。法官亦提到,無證據顯示涉案帖文影響校內教學及學生。

法官認為,將申請人革職是過份壓迫及不合理,又指當局未能說明為何革職是唯一的合適處分,認為強制退休或其他懲處都應被列入考慮之中,法官認為局方的決定涉及法律上的錯誤。

公務員事務局回覆查詢時表示,不評論個別個案,又說會研究法庭的判詞,並會徵詢法律意見,研究適當的跟進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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