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保安員涉抗警准保釋 投訴警署內遭笠頭毆打近半小時

政事

保安員涉抗警准保釋 投訴警署內遭笠頭毆打近半小時
政事

政事

保安員涉抗警准保釋 投訴警署內遭笠頭毆打近半小時

2020年01月03日 17:26 最後更新:17:38

辨方批保釋條件過於嚴苛~

元旦當晚警員在花園街一帶進行掃蕩行動,其間有3名可疑人士從煙廠街跑出,當警員大叫「唔好郁」時,一名21歲男子涉嫌未有理會並繼續逃跑,當他被警員被制服在地時,亦疑一直以膊頭手臂撞警員反抗。他事後被控一項抗拒警務人員罪,今被押解往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被告獲准以2000元保釋外出,毋須守宵禁令但須遵守禁足令。案件押後至3月27日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

元旦當晚警員在花園街一帶進行掃蕩行動。 資料圖片

元旦當晚警員在花園街一帶進行掃蕩行動。 資料圖片

被告李浩洋,報稱任職保安員,庭上透露兼職示範單位展覽員,控罪他於2020年1月1日在花園街抗拒執行職務的警員A。他毋須答辯,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3月27日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期間不反對被告保釋外出。由於警員在被告背囊中搜出黑色衫、褲、口罩、頭盔等物品,而案發地點亦時有堵路、縱火等示威活動,要求被告遵守較嚴苛的保釋條件。

辯方大律師則反對控方提出的押後時間,認為案情簡單,只牽涉一名警員,押後4星期已十分充足。另以被告工作因素為因,反對控方建議的宵禁令、不可離港、禁足令3項保釋條件;同時表示會爭議被告「行迹可疑」、「見到警察就跑」的說法。辯方直言被告非警方行動中的嫌疑人,保釋條件未免過於嚴苛。

另外辯方投訴被告被捕後,在旺角警察內遭受奚落及酷刑對待,包括要「免仔跳」、要大叫撐警口號及遭人笠頭毆打20至30分鐘。另表示當律師到達警署向值日官投訴時,值日官不願將投訴記錄在流水簿內。

同日晚上11時許,一名便衣警巡經旺角時遭多人圍毆,大批警員到場增援後拘捕一名19歲男學生,被控一項襲警罪。他今午仍留院未應出庭應訊,案件押後至1月8日提訊,被告期間交由警方看管。

19歲被告李俊賢,報稱為學生,襲警罪指他於2020月1月1日在旺角山東街及通菜街交界,與其他在逃人士襲擊正在執行職務的警員A。

往下看更多文章

官校教師私人賬戶發布仇警帖文裁定行為不當 司法覆核勝訴獲撤銷革職決定

2024年04月26日 23:59 最後更新:04月27日 00:55

一名官立中學前女教師,被指在2019年反修例期間,在社交網頁私人帳戶多次發表涉及警方的言論,被裁定行為不當,公務員事務局去年7月將她革職,褫奪退休福利。她司法覆核獲判勝訴,獲撤銷革職的決定。

高等法院。 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 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法官高浩文在判詞表示,考慮到申請人執教25年來,沒有任何不當行為的紀錄,但就被剝奪長時間累積下來的退休福利,以申請人的年紀,已很難再就職。法官亦提到,無證據顯示涉案帖文影響校內教學及學生。

法官認為,將申請人革職是過份壓迫及不合理,又指當局未能說明為何革職是唯一的合適處分,認為強制退休或其他懲處都應被列入考慮之中,法官認為局方的決定涉及法律上的錯誤。

公務員事務局回覆查詢時表示,不評論個別個案,又說會研究法庭的判詞,並會徵詢法律意見,研究適當的跟進行動。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