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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署產業測量師與夫呃逾488萬租津 欺詐罪成

社會事

房署產業測量師與夫呃逾488萬租津 欺詐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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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署產業測量師與夫呃逾488萬租津 欺詐罪成

2020年01月07日 17:18 最後更新:17:26

獲取房屋津貼近30年~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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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署產業測量師涉嫌在「自行租屋津貼」時,與丈夫在17年間9度串謀以虛假聲明去隱瞞丈夫從私人公司獲取房屋津貼近30年的事實,來欺詐政府共逾488萬港元的租津。游德康法官今於高等法院裁定二人欺詐罪罪成,並指二人結婚23年卻不知道丈夫每月收取高達7500元的房津屬匪夷所思,欺詐行為實屬指鹿為馬及掩耳盜鈴。案件押後至1月15日作判刑,屆時才聽取辯方律師為被告作出的求情,兩名被告期間需還押候判。

陸棟才(左)、黃淑珍(右)。

陸棟才(左)、黃淑珍(右)。

60歲被告黃淑珍與其丈夫57歲陸棟才在1994年結婚,黃淑珍案發時任職房屋署產業測量師,丈夫陸棟才則在永安電腦系統有限公司任職部門經理。陸自1989年起至2017年28年來一直接收其公司每月發放的房屋津貼,黃則於1995年起獲批領取「自行租屋津貼」,庫務署在2017年曾要求她交出證明丈夫沒有接受房屋津貼的文件,但她因個人私隱問題拒絕,二人在2017年12月13日被捕。

游德康法官裁决時指,次被告陸棟才在其錄影會面記錄中指自己從來沒有告訴妻子他獲公司每月房屋津貼,又指租約及租金是由妻子主理,他只負責給家用予妻子,但家用中包括租金。游官批評陸的口供前後矛盾,而且兩名被告結婚23年但不知道丈夫每月得到數額不少的房屋津貼是不可能,又指黃在庫務署要求證明文件時刻意迴避來分散庫務署的注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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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訛稱交通意外受傷騙社署及保險公司53萬 40歲被告認罪押7月再訊

2024年04月25日 20:06 最後更新:20:43

一對夫婦及其親友涉嫌訛稱在交通意外中受傷,詐騙社署援助及保險賠償,其中一名被告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詐騙社署及三間保險公司共約53萬元,主任裁判官將案押後至7月25日再訊。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認罪的40歲女被告任職美容顧問,被控在2020年至2022年期間,報稱在兩宗交通意外中受傷,兩次向社署申請交通意外傷亡援助,並就其中一宗交通意外,向三間保險公司索償。社署其後向被告批出共約30萬元的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而三間保險公司則向她發放合共超過23萬元醫療賠償。

廉署。資料圖片

廉署。資料圖片

廉署的調查發現,被告提出申請時,不但提交虛假病假證明書,亦訛稱自己是家庭主婦,沒有工作收入,以及沒有就該等交通意外,向其他保險公司提出申索。

至於被告的丈夫早前亦被控以一項欺詐罪名,他否認控罪。同案的另一被告,即被告胞姊的伴侶,被控一項欺詐罪名及六項串謀詐騙罪,他早前未有到法院應訊,法院已向他發出拘捕令。

社署。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社署。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社署發言人表示,一直嚴格核實每宗交通意外傷亡援助的申請,並加強審查入息證明的程序,核實申請人有否就同一宗交通意外,循其他途徑索償,並適時通知保險公司,防止雙重賠償,如懷疑任何個案涉及刑事成分,會轉介執法機關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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