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獲原條件保釋
19歲男子去年11月參與網民發起的「破曉行動」期間,涉嫌剪斷筲箕灣一盞交通燈的電線,並在追截期間以鎅刀鎅傷警員。他原被控一項刑事毀壞罪,今午在東區裁判法院再提堂,被控方多加一項襲擊警務人員罪。被告今日毋須答辯,案件將押後至3月19日再訊,以待辯方索要文件及索取法律意見,期間被告准以原有條件擔保。
新增控罪指,被告黃錦威在2019年11月12日,於西灣河太安樓A7號鋪萬寧外,襲擊警員X。被告原為學生,事發後已沒有繼續學業,現為兼職店務員。
政事
被告獲原條件保釋
19歲男子去年11月參與網民發起的「破曉行動」期間,涉嫌剪斷筲箕灣一盞交通燈的電線,並在追截期間以鎅刀鎅傷警員。他原被控一項刑事毀壞罪,今午在東區裁判法院再提堂,被控方多加一項襲擊警務人員罪。被告今日毋須答辯,案件將押後至3月19日再訊,以待辯方索要文件及索取法律意見,期間被告准以原有條件擔保。
新增控罪指,被告黃錦威在2019年11月12日,於西灣河太安樓A7號鋪萬寧外,襲擊警員X。被告原為學生,事發後已沒有繼續學業,現為兼職店務員。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