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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貪污及詐騙公司逾2百萬 華信地產前財務總監罪成

社會事

涉貪污及詐騙公司逾2百萬 華信地產前財務總監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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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貪污及詐騙公司逾2百萬 華信地產前財務總監罪成

2020年01月17日 17:45 最後更新:17:55

罪成候判

一名上市公司前財務總監串謀收受非法回佣約59萬元,以委聘一間會計師樓提供服務,並將該上市公司的其他工作外判予一間由他擁有的顧問公司,詐騙上市公司逾200萬元,早前被廉政公署起訴。被告今日(17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

被告今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 資料圖片

被告今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 資料圖片

劉家聰,44歲,華信地產財務有限公司(華信地產)前財務總監兼公司秘書,被裁定兩項罪名成立,即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及一項欺詐,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條。

法官勞潔儀將案件押後至2月21日判刑。被告暫時還押懲教署看管。

案情透露,被告於案發時是華信地產的財務總監兼公司秘書。他是會計部主管,負責處理華信地產及其附屬公司的一切會計及財務事宜。

華信地產於2015年5月決定以逾3.36億元收購一間公司。被告提議將相關的預備工作外判予獨立第三方,獲華信地產同意其建議。

被告其後將該項收購的相關內部監控檢討、稅務、財務諮詢及顧問服務,外判予一間會計師樓。

華信地產及其附屬公司於2015年5月至2016年6月期間,就有關服務向該會計師樓支付共75.4萬元,當中共約59萬元其後被轉帳至被告的銀行戶口,而餘款則由該會計師樓繼續管有。

案情又透露,被告於2015年6月19日成立希晴業務顧問有限公司(希晴),他是希晴的唯一董事兼股東。

被告於2015年6月至2016年10月期間,在沒有向華信地產披露他在希晴的權益,以及沒有向其他承辦商索取報價的情況下,致使華信地產及其附屬公司委聘希晴提供多項會計、稅務、研究、財務諮詢及顧問服務。

被告作為華信地產的會計部主管,同意並批核了15張由希晴發出的發票,希晴結果獲發放款項共逾200萬元。

如華信地產知悉被告是希晴董事或在希晴持有任何權益,則不會委聘希晴提供該等服務,以及支付有關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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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中國女留學生失蹤家人遭索800萬 威脅迫拍AV終泰國尋回失150萬

2024年04月26日 23:36 最後更新:04月27日 00:09

近日網傳澳洲國立大學一名22歲中國女留學生早前失蹤,懷疑遭遇詐騙。直至26日失蹤女學生友人指,女學生已尋回並於日前回國。據指女學生被誘騙至泰國,遭詐騙近150萬元人民幣。

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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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該姓安的女留學生朋友的尋人啟事指,安某從4月15日開始與國內親友失聯,其父親隨後報警。當時指,她沒有參加之後的期中考試,且不在宿舍內。泰國媒體報道,安某母親兩日後接到女兒電話,一名男子威脅索要800萬元賠償金,否則將強迫安某拍攝色情影片,並將她送到柬埔寨販賣器官。

父母查看女兒的銀行戶口,發現原本用作留學的存款,有約150萬元人民幣)曾被多次被轉至其他個人賬戶,隨即聯絡當地有關組織。當地警方調查發現,安某於4月13日入境泰國後便失去下落。4月20日晚上,警方找到了安某。

警方調查顯示,三名騙徒假扮電信運營商工作人員、政府機構人員、警察,自今年2月便對安某進行誘騙,指從安某手機號碼上發出的非法信息導致某人自殺,若不支付800萬元,將面臨可怕的後果。安某被迫在網上簽署欠債書。騙徒要求她不向外界或家人透露對話中交流的信息,否則其將面臨法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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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某被騙子要求多次向指定的戶口匯款。騙子後來稱可通過泰國當地人助她不留案底,免受法律制裁。4月13日,安某被騙至泰國曼谷。4月20日晚,當地警方在Bang Rak地區的一家酒店找到事主。

安某朋友26日透露,事主已於21日返回國內,「她現在有點受到驚嚇」,將等情緒穩定後再返回澳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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