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兩學生六旬司機被控襲警藏武器 3案押後4月再訊

政事

兩學生六旬司機被控襲警藏武器 3案押後4月再訊
政事

政事

兩學生六旬司機被控襲警藏武器 3案押後4月再訊

2020年01月21日 17:46 最後更新:17:57

其中一名被告投訴遭警暴力對待

因本周日遮打集會被起訴的其餘3人今午亦解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包括兩名16歲學生及60歲司機,3人分別被指襲警和管有攻擊性武器。裁判官應控方要求,將3案押後至4月1日再訊,以待警方進一步搜證。各被告期間准以現金擔保,條件包括不准離港及每週到警署報到等。襲警案被告在庭上投訴,被捕時遭警方暴力對待。

被告(前右)施振英、梁啟鋒(後排)。

被告(前右)施振英、梁啟鋒(後排)。

3名被告分3案處理。其中,60歲司機施振英涉嫌於2020年1月19日,在中環遮打道與會所道交界襲擊執勤警員A,被控一項襲警罪。案件押後至4月1日再訊,期間准被告以現金2千元擔保。辯方律師在庭上向裁判官投訴,被告被捕時,身無攻擊性武器,亦沒有反抗,但仍遭警方暴力對待,被打致頭破血流。

兩名同為16歲的學生,劉加明及梁啟鋒各被控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控罪指劉加明於2020年1月19日在中環愛丁堡廣場天星碼頭多層停車場外,管有鎚仔、手套、面罩、護目鏡等物品,意圖將其用作非法用途。另一少年都被指於同日,在金鐘樂禮街近金鐘地鐵站D出口,管有鎅刀、面罩、護目鏡、手套及雨傘。 兩案押同樣後至4月1日再訊,期間梁准現金1500元擔保,劉則以現金1000元擔保。

往下看更多文章

官校教師私人賬戶發布仇警帖文裁定行為不當 司法覆核勝訴獲撤銷革職決定

2024年04月26日 23:59 最後更新:04月27日 00:55

一名官立中學前女教師,被指在2019年反修例期間,在社交網頁私人帳戶多次發表涉及警方的言論,被裁定行為不當,公務員事務局去年7月將她革職,褫奪退休福利。她司法覆核獲判勝訴,獲撤銷革職的決定。

高等法院。 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 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法官高浩文在判詞表示,考慮到申請人執教25年來,沒有任何不當行為的紀錄,但就被剝奪長時間累積下來的退休福利,以申請人的年紀,已很難再就職。法官亦提到,無證據顯示涉案帖文影響校內教學及學生。

法官認為,將申請人革職是過份壓迫及不合理,又指當局未能說明為何革職是唯一的合適處分,認為強制退休或其他懲處都應被列入考慮之中,法官認為局方的決定涉及法律上的錯誤。

公務員事務局回覆查詢時表示,不評論個別個案,又說會研究法庭的判詞,並會徵詢法律意見,研究適當的跟進行動。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