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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破壞星巴克被禁足全港商場 男子申放寬禁足條件獲批

政事

涉破壞星巴克被禁足全港商場 男子申放寬禁足條件獲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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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破壞星巴克被禁足全港商場 男子申放寬禁足條件獲批

2020年01月24日 12:28 最後更新:12:47

他被指疑以腳踢Starbucks的貨架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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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聖誕節翌日,疑以腳踢美心旗下Starbucks咖啡店的貨架的20歲男子,被控一項刑事毁壞罪。法庭早前下令除其住所附近的日出康城地下範圍外,不得踏足任何商場,成反修例風波中首次有被告遭禁足全港所有商場。案件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辯方要求放寬保釋條件,裁判官明言「好多時某啲店舖會成為目標」,需從中取得平衡,最終被告轉乘交通工具、與律師會面、出席社交或家庭聚會等場合獲豁免。案件押後至3月5日再訊。

被告王焯彥(紅衣)。

被告王焯彥(紅衣)。

控方甫開庭即申請押後案件,以待律政司進一步指示。辯方陳律師稱商場定義非常廣闊,故冀改以僅禁足涉案商場。惟主任裁判官指某些店舖容易成為目標,法庭需從中取得平衡,故問辯方能否有其他建議。陳律師問及「個啲店舖好多大型發展商商場都有,會唔會考慮只禁足大型商場?」,強調如被告違反命令,需自行承受風險。羅官最終拒絕其建議,僅批准除轉乘交通工具、與律師會面、出席社交或家庭聚會,可進入商場。

20歲男被告王焯彥,報稱同時任職售貨員、健身教練、水喉匠、裝修工人及廣告工程等。水王被控於去年12月26日,在香港九龍旺角亞皆老街8號朗豪坊4樓2號鋪「星巴克咖啡店」,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星巴克咖啡店」的財產,即杯及貨架,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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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案|首引反恐條例控串謀爆炸殺警案 選出3男6女陪審團 料審期60日

2024年04月22日 11:53 最後更新:20:58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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