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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男被控暴動罪 地盤工獲撤控首被告加控兩罪

政事

兩男被控暴動罪 地盤工獲撤控首被告加控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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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男被控暴動罪 地盤工獲撤控首被告加控兩罪

2020年02月21日 12:38 最後更新:12:39

案件押後至下月17日。

警方於去年8月24日觀塘遊行期間拘捕多人,事後2名男子遭起訴暴動罪,2人今日於觀塘裁判法院再提堂。其中一名被告遭加控兩罪,包括一項管有工具意圖任非法用途,及一項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材,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下月17日,以待索取法律意見。另一被告則獲撤回控罪,裁判官批准其訟費申請。

2人今日於觀塘裁判法院再提堂。資料圖片

2人今日於觀塘裁判法院再提堂。資料圖片

首被告吳仲謙(24歲,數碼影像技術員),兩項新增控罪指他於去年8月24日,在九龍灣偉業街管有行山杖、士巴拿及鉗,被控一項管有工具意圖任非法用途罪;另指他於同日同地,管有兩個無線對講機,被控一項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材罪。而被告早前被控一項暴動罪,指他於同日同地,與劉振鑫及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暴動,故目前合共面對3項控罪。

劉振鑫。

劉振鑫。

被告以工作需要為由,一度申請縮短宵禁時間,惟遭到裁判官拒絕。他准以原有條件繼續擔保。

另一被告劉振鑫(33歲,地盤工人)則獲控方撤回控罪,控方一度拒絕其訟費申請,指被告當日全副武裝於案發地點出現,有自招嫌疑之嫌。

被告吳仲謙。

被告吳仲謙。

惟辯方反駁指,既然控方主動撤回暴動控罪,卻未有改控他非法集結、公罪地方行為不檢等罪,證明控方根本沒有足夠理據合理地將被告入罪,故自招嫌疑的說法自相矛盾。加上當日案發地點附近,正舉行有不反對通知書的遊行,故純粹因為被告於案發地點出發,就認為他自招嫌疑,並不合理。

警方於去年8月24日觀塘遊行期間拘捕多人。資料圖片

警方於去年8月24日觀塘遊行期間拘捕多人。資料圖片

他續指,去年8月,警民關係持續緊張,警方往往在有不反對通知書的集會施放催淚彈及使用武力,故被告戴防毒面具及盔甲等「全副武裝」,是保護自己的合理行為。裁判官徐綺薇最終批准其訟費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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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校教師私人賬戶發布仇警帖文裁定行為不當 司法覆核勝訴獲撤銷革職決定

2024年04月26日 23:59 最後更新:04月27日 00:55

一名官立中學前女教師,被指在2019年反修例期間,在社交網頁私人帳戶多次發表涉及警方的言論,被裁定行為不當,公務員事務局去年7月將她革職,褫奪退休福利。她司法覆核獲判勝訴,獲撤銷革職的決定。

高等法院。 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 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法官高浩文在判詞表示,考慮到申請人執教25年來,沒有任何不當行為的紀錄,但就被剝奪長時間累積下來的退休福利,以申請人的年紀,已很難再就職。法官亦提到,無證據顯示涉案帖文影響校內教學及學生。

法官認為,將申請人革職是過份壓迫及不合理,又指當局未能說明為何革職是唯一的合適處分,認為強制退休或其他懲處都應被列入考慮之中,法官認為局方的決定涉及法律上的錯誤。

公務員事務局回覆查詢時表示,不評論個別個案,又說會研究法庭的判詞,並會徵詢法律意見,研究適當的跟進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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