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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入股「協議」為何救不了亞視

政事

最後入股「協議」為何救不了亞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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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入股「協議」為何救不了亞視

2015年04月01日 18:39 最後更新:04月02日 20:58

行政會議終於決定了走過半世紀的亞視命運,由昨晚亞視突然單方面宣布主要股東王征會將亞視股份賣俾王維基,到今日王維基的港視澄清同亞視無達成協議,再到下午亞視經理人德勤開記者會,宣布王征及黃炳均今早約11時已經與一投資者簽署條款協議書,出售亞視52%股份,一個月後將正式簽署買賣合約。事件千變萬化。

就在德勤2點召開記者的同時,原來行會已就亞視的前途開緊會,今次決定其中一個關注點係德勤最後宣布的這份條款協議書,能否成為救亞視的最後一續命燈。

據了解,同亞視簽條款書的係曾入標洽購亞視的買家之一胡景邵,協議作價5.5億,分期支付。首期5千萬,買家可以隨時取回;第二期一個月後等亞視獲政府續牌後,才支付3.5億;第三期一年若無其他問題再俾1.5億。最後如果3年亞視達50億市值,再多俾1.5億。

政壇高人認為,成個條款書,並不實質,例如第一期5千萬俾咗未,或者幾時俾呢?呢啲基本資料都無,而且首期都寫明隨時可以退回。從政府的角度,就算係昨日收到呢份條款書,頂多是一份意向書,好難接受。

仲有「特別」之處是那份條款書上的日子是3月31日,但德勤話是今天(4月1日)早上才簽。

依家睇嚟,由昨晚亞視單方面宣布賣俾王維基開始,亞視大股東似乎想力挽狂瀾,真係睇到外界眼都突埋,到今早同匯友簽下呢份條款協議書,亦都救唔到啦。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黎智英案「從犯證人」陳梓華繼續作供,辯方就陳梓華的口供及與警方的錄影會面内容進行盤問,並指陳在庭上的部分供詞,沒有在其口供或錄影會面中提及,惟法庭關注辯方盤問方式對證人造成不公。

就與黎智英的第五次會面,陳梓華曾作供指黎曾表示「佢哋會進行封鎖、制裁,嚟向政府施壓」,辯方指相關對話内容在陳的口供或錄影會面中沒有提及,惟主審法官隨即作出指正,表示相關内容在陳的口供中有提及,隨後辯方撤回該問題。

法官杜麗冰關注,辯方須具體指出相關證供。辯方稱,希望提調高效率,故不逐一提及相關證供,杜官提醒辯方認為有此必要,認為辯方在沒提供口供或錄影會面紀錄予陳的情況下進行盤問,會對陳造成不公。

法官直言:「呢個就係問題,呢份嘢我哋(法庭)未睇過,我係咁啱睇到啫,而且咁大段嘢,你(辯方律師)唔俾佢(陳梓華)睇晒成段就要佢答,唔係咁公平,呢份嘢已經都 2021年落㗎喇」。

不過法庭上的這段答門,幾乎在外國媒體的報道上「絕跡」,西方媒體及政客近期更是好少關心具體的庭審內容,只係大大聲抹黑話「審訊不公」,或者搞下「行為藝術」以示聲援。

美國國會及行政中國委員會(CECC) 主席史密斯與眾議員蘇奧齊早前就宣布,正推動立法,將位於華盛頓的香港經濟貿易辦事處對外街道,改名為「Jimmy Lai Way」(黎智英路)。黎智英兒子黎崇恩好受鼓舞話,以其父命名,是要提醒「香港已成為將自由和民主倡議者關入監獄的警察國家。」

歐洲議會大會則透過表決通人權決議案,強烈譴責香港政府採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並要求無條件釋放黎智英、李宇軒、黃煡聰等「香港民主運動人士」。

高人話,透過外媒的關注重點可以見到,西方實質上並不關心黎智英審訊是否公平,甚至不關心究竟能否「救黎」,他們關心的是,如何將案件和黎智英塑造為一個象征符號,最大化地攻擊特區和中央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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