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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男女涉藏雷射筆准保釋 兩案押後至4月再訊

政事

兩男女涉藏雷射筆准保釋 兩案押後至4月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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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男女涉藏雷射筆准保釋 兩案押後至4月再訊

2020年02月26日 16:01 最後更新:16:02

兩被告毋須守其他保釋條件。

再有示威者疑因藏有雷射筆而被控。一對男女涉於去年8月分別在葵涌及沙田藏有雷射筆,律政司趕在半年檢控大限前落案起訴,兩人分別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兩案今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控方準備好答辯,兩人均申請將案件押後至4月。兩被告獲准以原有現金擔保外出,毋須守其他保釋條件。

兩案今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資料圖片

兩案今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資料圖片

24歲女被告王向嵐,報稱任職文員。控罪指她於2019年8月30日在新界葵涌葵義路新葵芳花園外管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支雷射筆,意圖將其作非法用途使用。據知被告當日曾以雷射筆照向正駛入警署的警車,警員其後截查被告時在其身上搜出雷射筆。案件押後至4月8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她續准以500元保釋外出。

其中一名被告何啟誠。

其中一名被告何啟誠。

22歲男被告何啟誠為學生,控罪指他於去年8月29日在沙田新界蘇浙公學外管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支雷射筆,意圖將其作非法用途使用。控方案情指當晚有數十名示威者圍堵沙田警署,並以雷射筆照入警署。其後示威者散去,警方在街上截查被告,在其身上搜出雷射筆,將其拘捕。據知警署外錄影片段拍到疑似被告衣著的男子,曾以雷射筆照向警署。其案件則押後至4月8日往沙田法院提訊,以待辯方索取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見予被告。被告續准保釋候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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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校教師私人賬戶發布仇警帖文裁定行為不當 司法覆核勝訴獲撤銷革職決定

2024年04月26日 23:59 最後更新:04月27日 00:55

一名官立中學前女教師,被指在2019年反修例期間,在社交網頁私人帳戶多次發表涉及警方的言論,被裁定行為不當,公務員事務局去年7月將她革職,褫奪退休福利。她司法覆核獲判勝訴,獲撤銷革職的決定。

高等法院。 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 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法官高浩文在判詞表示,考慮到申請人執教25年來,沒有任何不當行為的紀錄,但就被剝奪長時間累積下來的退休福利,以申請人的年紀,已很難再就職。法官亦提到,無證據顯示涉案帖文影響校內教學及學生。

法官認為,將申請人革職是過份壓迫及不合理,又指當局未能說明為何革職是唯一的合適處分,認為強制退休或其他懲處都應被列入考慮之中,法官認為局方的決定涉及法律上的錯誤。

公務員事務局回覆查詢時表示,不評論個別個案,又說會研究法庭的判詞,並會徵詢法律意見,研究適當的跟進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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