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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大埔墟路軌放竹枝襲警等5罪 9人准保釋

政事

涉大埔墟路軌放竹枝襲警等5罪 9人准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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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大埔墟路軌放竹枝襲警等5罪 9人准保釋

2020年04月02日 17:22 最後更新:17:34

案件押至5月7號

去年11月的「全港三罷」大行動中,共9名中學生、大專生及設計師被控意圖危害乘客等的安全而在鐵路上放置物品、襲警等5罪,案件今午於粉嶺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應控方要求押後案件至5月7日,以候律政司意見。自案發起遭還柙的4名被告獲准以現金10至20萬擔保,其餘被告獲准更改保釋條件。

有市民以傘陣掩護被告離開。

有市民以傘陣掩護被告離開。

中六生王文琦(16歲)、中大二年級生盧佩瑤(21歲)、一名12歲少年、浸大一年級生伍瑋浩(17歲)、保險經紀何頌絃(22歲)、設計師郭力豪(27歲)、電器技工呂駿豪(20歲)、中五生李梓揚(16歲)及中四生黃宇軒(16歲)同面對5項罪名,包括意圖危害乘客等的安全而在鐵路上放置物品、襲警、管有攻擊性武器。他們被控於去年11月11日在大埔公路元洲仔近燈柱EC0659天橋將一些竹枝非法及惡意放在或擲於大埔墟鐵路上;12歲少年另被控於同日同地襲擊督察X及管有一個扳手;呂剛被控於同日同地管有一個鎚、一把萬用刀、兩把鉗和一個縲絲批;伍被指於同日在大埔吐露港公路管有一枝鐵筆。

因應疫情關係,12歲少年、李梓揚及黃宇軒獲准減少往警署報到至每周一次。署理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另下令伍瑋浩、何頌絃、郭力豪及呂駿豪分別交出10萬至20萬元現金擔保、不得離港及守下午4時至翌日12時的宵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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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校教師私人賬戶發布仇警帖文裁定行為不當 司法覆核勝訴獲撤銷革職決定

2024年04月26日 23:59 最後更新:04月27日 00:55

一名官立中學前女教師,被指在2019年反修例期間,在社交網頁私人帳戶多次發表涉及警方的言論,被裁定行為不當,公務員事務局去年7月將她革職,褫奪退休福利。她司法覆核獲判勝訴,獲撤銷革職的決定。

高等法院。 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 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法官高浩文在判詞表示,考慮到申請人執教25年來,沒有任何不當行為的紀錄,但就被剝奪長時間累積下來的退休福利,以申請人的年紀,已很難再就職。法官亦提到,無證據顯示涉案帖文影響校內教學及學生。

法官認為,將申請人革職是過份壓迫及不合理,又指當局未能說明為何革職是唯一的合適處分,認為強制退休或其他懲處都應被列入考慮之中,法官認為局方的決定涉及法律上的錯誤。

公務員事務局回覆查詢時表示,不評論個別個案,又說會研究法庭的判詞,並會徵詢法律意見,研究適當的跟進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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