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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待少主罪成菲傭不服 上訴申請遭駁回即時入獄

社會事

虐待少主罪成菲傭不服 上訴申請遭駁回即時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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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待少主罪成菲傭不服 上訴申請遭駁回即時入獄

2020年04月20日 16:40 最後更新:16:41

菲傭被裁定兩項虐兒罪罪成判監9星期。

38歲菲傭涉於2015年至17年期間拉扯男少主頭髮至頭皮流血,以及用力捏其手臂導致瘀傷,被裁定兩項虐兒罪罪成判監9星期。她不服定罪及刑罰今到高等法院提出上訴,指出涉案事件沒有目擊證人等理據,最終李素蘭法官駁回其上訴申請,菲傭現需即時入獄服刑,裁決理由則會擇日頒布。

被告不服定罪及刑罰今到高等法院提出上訴。資料圖片

被告不服定罪及刑罰今到高等法院提出上訴。資料圖片

被告Angela Villamer Vivo今天才向法庭提交其上訴理據書面陳詞,她指出雖然男少主父母拍下他頭皮流血的照片,但事件並沒有目擊證人,男少主作供時亦無法正確說出案發日期,而且她指男少主上臂瘀傷是因爲男少主亂過馬路,她在情急之下大力把他拉回行人路才造成。她亦認為9星期監禁刑期過重,而事件令她失去工作,對其家庭造成沉重經濟負擔。

被告Angela Villamer Vivo。資料圖片

被告Angela Villamer Vivo。資料圖片

律政司代表則指財政困難不應獲接納為求情理由,更何況男少主在案發時只得6歲,即使是成人亦未必能準確記得案發日期,而且男少主清楚憶述被虐經過,故不應就此影響其供詞可信性。另外關於男少主上臂瘀傷,根據照片可見該瘀傷實屬捏傷,而非緊抓拉扯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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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玉菡:專業人士屢見虐兒不報屬「情節嚴重」 需嚴懲以示阻嚇

2024年05月04日 10:05 最後更新:11:14

立法會正審議《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草案》,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表示,條例針對嚴重虐待兒童個案,日後有法定責任的專業人士如果未有舉報,情節嚴重的話,需要判處具阻嚇性的刑罰。

孫玉菡

孫玉菡

孫玉菡在電台節目表示,「情節嚴重」意思是該專業人士經常接觸或長時間見到懷疑受虐兒童,理應多次發現虐兒情況,但未有舉報,則需要判以嚴厲懲罰;相反舉例如果只見過受虐兒童一次,或傷勢被衣服遮蓋,難以即時察覺或判斷,則未必屬於情節嚴重個案,因此需要視乎情況而定。他強調,法例希望防止有人忽視責任,因此需要具阻嚇性,如果情節屬於嚴重忽視,法庭可以判處監禁刑罰。

孫玉菡說,所有納入法例的專業人士均有培訓指南,涵蓋社福、教育及醫療三大界別,當局會針對不同情景提供指引,要求專業人士獨立做判斷。他又指,參考不同地方經驗,增設舉報機制後,個案數字將會增加,但不希望有太多濫報,條例將取得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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