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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批評不滿政府不構成顛覆 陳弘毅冀條文能清晰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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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批評不滿政府不構成顛覆 陳弘毅冀條文能清晰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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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批評不滿政府不構成顛覆 陳弘毅冀條文能清晰明確

2020年05月25日 12:34 最後更新:12:39

陳弘毅認為「顛覆」相當於推翻政府。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審議港區國安法。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表示,「港區國安法」下的「顛覆國家政權」,可以理解為包括地方政府,不止中央政府。但他相信,對特區政府提出批評或不滿,不會構成顛覆,而要實質有推翻行為才算違法。

陳弘毅表示,「港區國安法」下的「顛覆國家政權」,可以理解為包括地方政府,不止中央政府。資料圖片

陳弘毅表示,「港區國安法」下的「顛覆國家政權」,可以理解為包括地方政府,不止中央政府。資料圖片

對於若有人批評香港政府、要求官員下台,會否有「後果」,陳弘毅在一個電台節目指出,目前具體條文尚未公布,現時討論是言之尚早,亦無意思。他說,據他個人估計,批評或表示強烈不滿不構成「顛覆」,認為「顛覆」相當於推翻政府,希望條文能夠寫得清晰明確。

陳弘毅相信,對特區政府提出批評或不滿,不會構成顛覆,而要實質有推翻行為才算違法。 資料圖片

陳弘毅相信,對特區政府提出批評或不滿,不會構成顛覆,而要實質有推翻行為才算違法。 資料圖片

陳弘毅又指,中央決定涉及執行機制,估計將來本港或會設有獨立於特區政府的中央機構負責有關工作,估計是一個不屬於警隊的部門處理,類似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中聯辦及解放軍的性質,亦要遵守香港法律。他相信「港區國安法」會列明相關規定及權責。

陳弘毅又指,本港法院審理有關「港區國安法」案件時,有解釋法律的權力,但指出「港區國安法」作為全國性法律,人大常委會亦可以作出解釋。他又指出,若「港區國安法」違反《基本法》下的人權保障,亦涉及解釋《基本法》,而人大常委會亦有權解釋《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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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條立法|陳弘毅指草案收窄罪行範圍 相對原有諮詢文件有改善

2024年03月09日 17:45 最後更新:17:51

政府就《基本法》23條立法提出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刊憲,正在北京的全國政協委員、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表示,草案收窄罪行範圍,其中有關「國家秘密」的犯罪規定和「非法持有國家秘密」或「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的定義均有所收窄,回應社會人士提出的關注,相對於原有諮詢文件有所改善。

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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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案提到,警方調查國家安全罪行時,可向法庭申請延長被捕人羈留期,在48小時基礎上,延長最多14日;亦可向法庭申請限制諮詢個別律師,陳弘毅說,這參考了英國的國家安全法律,相比起外國而言並非特別嚴厲,行使相關權力時也有法庭監管。

星島日報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星島日報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陳弘毅又指,草案中的「煽動罪」定義和元素,並無改變原本刑事罪行條例的程序,只是提高最高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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