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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腳踢兼咬傷警員 無業女否認兩項襲警罪

政事

涉腳踢兼咬傷警員 無業女否認兩項襲警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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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腳踢兼咬傷警員 無業女否認兩項襲警罪

2020年05月25日 12:44 最後更新:12:45

辯方質疑警長是主動捉被告的手才失平衡。

去年11月底警方就又一城襲警案件押解疑犯到九龍灣一工廈搜查。疑犯的胞姐當日經過工廈單位發難,被警方追截其間涉嫌踢傷和咬傷警長的右前臂,她今在觀塘法院否認兩項襲警罪受審。事主稱自己遭被告捉住雙手,因此雙雙失平衡倒地。辯方質疑警長是主動捉被告的手才失平衡,之後更壓著被告心口導致她出現呼吸困難。警長亦不能肯定被告倒地後亂踢,是存心踢傷他。

被告韋秋盈今在觀塘法院否認兩項襲警罪受審。資料圖片

被告韋秋盈今在觀塘法院否認兩項襲警罪受審。資料圖片

41歲無業女被告韋秋盈,她被控於今年11月29日,兩次在九龍灣啟興道2號太平洋貿易中心地下大堂內,襲擊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即偵緝警署警長49734盧嘉昇。

事主盧嘉昇供稱,當時接報兩名女子在17樓單位外大吵大鬧,又不願意透露其目的地。兩女離開17樓後,盧約8時半進入大廈大堂增援,並在大堂內表明身分後截停她們。被告大喊:「咩警察啫!」盧續呼喝:「我係警察,你哋邊度落黎」被告欲離開大堂,遭對方阻止。兩人推撞,稍後失平衡墮地,被告在地上繼續像踏單車般亂踢。兩人企起身後盧出示委任證表明身分,卻遭被告撲上,盧後來感到右手前臂一陣刺痛,驚覺被咬,動作維持約一至兩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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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校教師私人賬戶發布仇警帖文裁定行為不當 司法覆核勝訴獲撤銷革職決定

2024年04月26日 23:59 最後更新:04月27日 00:55

一名官立中學前女教師,被指在2019年反修例期間,在社交網頁私人帳戶多次發表涉及警方的言論,被裁定行為不當,公務員事務局去年7月將她革職,褫奪退休福利。她司法覆核獲判勝訴,獲撤銷革職的決定。

高等法院。 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 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法官高浩文在判詞表示,考慮到申請人執教25年來,沒有任何不當行為的紀錄,但就被剝奪長時間累積下來的退休福利,以申請人的年紀,已很難再就職。法官亦提到,無證據顯示涉案帖文影響校內教學及學生。

法官認為,將申請人革職是過份壓迫及不合理,又指當局未能說明為何革職是唯一的合適處分,認為強制退休或其他懲處都應被列入考慮之中,法官認為局方的決定涉及法律上的錯誤。

公務員事務局回覆查詢時表示,不評論個別個案,又說會研究法庭的判詞,並會徵詢法律意見,研究適當的跟進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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