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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業女涉腳踢兼咬傷警員 辯方質疑警長先抓被告手並壓傷對方

政事

無業女涉腳踢兼咬傷警員 辯方質疑警長先抓被告手並壓傷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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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業女涉腳踢兼咬傷警員 辯方質疑警長先抓被告手並壓傷對方

2020年05月25日 16:03 最後更新:16:03

無業女否認兩項襲警罪。

九龍塘又一城襲警案疑犯胞姐去年11月,在警方進行案件調查的工廈大堂內發難,被制服前涉嫌踢傷和咬傷一名警長。她否認兩項襲警罪受審,辯方質疑被告是由事主推跌,並非循警長所指,被告先動手抓警長的手。

左起證人盧嘉昇、證人王子勤。

左起證人盧嘉昇、證人王子勤。

41歲無業女被告韋秋盈,她被控於今年11月29日,兩次在九龍灣啟興道2號太平洋貿易中心地下大堂內,襲擊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即偵緝警署警長49734盧嘉昇。

辯方陳偉彥大律師質疑,當被告和其母親抵達涉案工廈17樓時,警員王子勤和他的同事並沒有即時表明身份。王在盤問下承認這一點,至於辯方亦質疑當時有一名南亞裔的警員粗魯對待兩名女子,王則否認。

事主盧嘉昇接受盤問下堅持,自己是因為被告先抓他的手導致兩人失足跌倒。惟辯方質疑,是警長先抓被告的手並推向她,兩人倒下後盧更壓倒在被告心口上,導致她出現呼吸困難,肋骨亦折斷,被告頭部亦撼上鐵欄。惟盧當時並不知悉被告當時出現呼吸困難的消息,即使兩人事後均被送去同一所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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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校教師私人賬戶發布仇警帖文裁定行為不當 司法覆核勝訴獲撤銷革職決定

2024年04月26日 23:59 最後更新:04月27日 00:55

一名官立中學前女教師,被指在2019年反修例期間,在社交網頁私人帳戶多次發表涉及警方的言論,被裁定行為不當,公務員事務局去年7月將她革職,褫奪退休福利。她司法覆核獲判勝訴,獲撤銷革職的決定。

高等法院。 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 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法官高浩文在判詞表示,考慮到申請人執教25年來,沒有任何不當行為的紀錄,但就被剝奪長時間累積下來的退休福利,以申請人的年紀,已很難再就職。法官亦提到,無證據顯示涉案帖文影響校內教學及學生。

法官認為,將申請人革職是過份壓迫及不合理,又指當局未能說明為何革職是唯一的合適處分,認為強制退休或其他懲處都應被列入考慮之中,法官認為局方的決定涉及法律上的錯誤。

公務員事務局回覆查詢時表示,不評論個別個案,又說會研究法庭的判詞,並會徵詢法律意見,研究適當的跟進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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