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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呃學警雜費收饋贈無申報 警校教官否認控罪

社會事

涉呃學警雜費收饋贈無申報 警校教官否認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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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呃學警雜費收饋贈無申報 警校教官否認控罪

2020年06月01日 14:54 最後更新:15:02

被告否認4項控罪

時任警校教官涉嫌2012年至翌年中擔任學警班级副班主任期間,聲稱要替學員購買二手器材和製作紀念相册等,向學員濫收班費和雜費等每位共7500元,另涉嫌收取饋贈不申報。他今在區域法院否認以欺詐手段獲得財產、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等罪等4罪受審。

被告歐智威。

被告歐智威。

控方開案陳辭指,49歲被告歐智威於2012年底擔任警校第2170期訓練班的副班主任,警署警長江利東為班主任,高級女督察李美鸞為課程總監。30名學警從不敢違抗被告和其他導師的指令。

根據警校指引和另一班學警的紀錄,每位學警每月洗衫、膳食費和雜費等支出2500元。但2012年12月17日受訓首日,被告要求每人上繳10000元以作班費和購買電腦、打印機、熨斗等二手器材的費用。班長一共收取300000元,其中180000元交被告,惟根據警校指引,有關器材由學院提供,購買二手器材的說法不存在。

課程中段,被告向各學警提議租用專業器材製作紀念相冊,費用60000元。學警跟足建議支付金額,但至今仍未收到紀念相冊。至於2013年6月臨近畢業前,被告稱傳統上以往學員都有送他禮物以表謝意,並要求他們送他一份價值10000元的Photoshop軟件,學員恐怕未能順利畢業,故聽從指示送上贈禮,惟被告並沒有就饋贈作出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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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德信學校試題洩漏 前校長及補習社董事續准保釋

2023年06月23日 18:31 最後更新:18:31

50歲德信學校前校長涉嫌隱瞞自己在一間補習社的財務利益,在考試前與1名46歲補習社前董事洩露小五及小六的考試及測驗題目予補習社,被控1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並與該董事被控另1項串謀觸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案件6月23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暫時無須答辯,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應控方要求,把案件轉交至7月11日在區域法院再訊。期間兩被告續准保釋。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被告郭超群(50歲)及彭詠嫺(46歲)。郭被控約於2017年7月24日至2021年6月12日期間,在履行公職期間或與其公職相關的情況下,沒有向德信學校法團校董會申報或披露,或向德信學校法團校董會隱瞞他在勤舍學習中心有限公司的財務利益。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郭及彭另同被控約於2019年10月16日至2021年6月3日期間一起串謀,在郭超群履行公職期間或與其公職相關的情況下,在德信學校舉行考試和測驗的預定日期前,向勤舍學習中心有限公司洩露德信學校的機密資料,即德信學校的考試和測驗題目。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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