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名警長及3名警員於2018年駐守屯門警區特別職務隊時,涉嫌在1宗販運毒品案的刑事調查中捏造搜屋紀錄。4人否認1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經審訊後,裁判官黃國輝28日在屯門裁判法院裁定4人罪名不成立。
4名被告為45歲警長馮孝聰、38歲警員林耀然、32歲警員羅學鍵及31歲警員葉家豪。控罪指,他們在2018年3月15日至2018年4月3日,於香港在擔任公職期問或在與擔任公職有關的情況下,沒有合理辯解或理由,故意作出失當行為,即在調查一宗刑事案件期間作出已進行搜屋的虛假記錄。
社會事
1名警長及3名警員於2018年駐守屯門警區特別職務隊時,涉嫌在1宗販運毒品案的刑事調查中捏造搜屋紀錄。4人否認1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經審訊後,裁判官黃國輝28日在屯門裁判法院裁定4人罪名不成立。
4名被告為45歲警長馮孝聰、38歲警員林耀然、32歲警員羅學鍵及31歲警員葉家豪。控罪指,他們在2018年3月15日至2018年4月3日,於香港在擔任公職期問或在與擔任公職有關的情況下,沒有合理辯解或理由,故意作出失當行為,即在調查一宗刑事案件期間作出已進行搜屋的虛假記錄。
50歲德信學校前校長涉嫌隱瞞自己在一間補習社的財務利益,在考試前與1名46歲補習社前董事洩露小五及小六的考試及測驗題目予補習社,被控1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並與該董事被控另1項串謀觸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案件6月23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暫時無須答辯,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應控方要求,把案件轉交至7月11日在區域法院再訊。期間兩被告續准保釋。
被告郭超群(50歲)及彭詠嫺(46歲)。郭被控約於2017年7月24日至2021年6月12日期間,在履行公職期間或與其公職相關的情況下,沒有向德信學校法團校董會申報或披露,或向德信學校法團校董會隱瞞他在勤舍學習中心有限公司的財務利益。
郭及彭另同被控約於2019年10月16日至2021年6月3日期間一起串謀,在郭超群履行公職期間或與其公職相關的情況下,在德信學校舉行考試和測驗的預定日期前,向勤舍學習中心有限公司洩露德信學校的機密資料,即德信學校的考試和測驗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