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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女水貨客就智能電話維修服務行賄 押6月中判刑

社會事

兩女水貨客就智能電話維修服務行賄 押6月中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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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女水貨客就智能電話維修服務行賄 押6月中判刑

2020年06月01日 17:59 最後更新:18:14

兩人承認控罪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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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於案發時為水貨客的女子,向一名智能電話維修服務供應商僱員提供賄款,以協助她們將更多智能電話交予該供應商維修,早前被廉政公署分案起訴。兩名被告今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控罪。署理主任裁判官徐綺薇將兩宗案件押後至6月15日判刑,以待被告的社會服務令報告。彭梓容暫時還押懲教署看管,而彭瑞欒則獲准以現金保釋。

裁判官將案件押後判刑時稱,貪污是嚴重罪行,一般必須判處被告監禁。

彭梓容,29歲,案發時為水貨客,承認6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彭瑞欒,27歲,案發時亦為水貨客,承認3項相類罪名。

在首宗案件,案情透露彭梓容於2016年6月29日至9月19日期間,先後6次應華風一名客戶服務主任的要求,向對方支付共6400元。

彭梓容承認支付賄款,以換取該客戶服務主任協助她向華風預留時段及將更多智能電話交予該公司維修。

在另一宗案件,案情透露彭瑞欒承認於2016年10月3日至2017年1月24日期間,先後3次應上述客戶服務主任的要求,向對方支付共800元,以換取對方協助將更多智能電話交予華風維修。

廉署又分案起訴另外2名被告,指他們涉嫌就智能電話維修,貪污賄賂以登入一個載有產品機密資料的蘋果亞洲內部網上系統。兩人今日亦到觀塘裁判法院應訊。

韓智浩,29歲,華風前技術員,被控兩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他今日無須答辯,案件押後至6月29日再訊。

林偉,40歲,案發時為水貨客,被控兩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他今日無須答辯,案件押後至7月13日再訊。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員朱智泓代表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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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介病人入住私家安老院涉賄賂 社署主任及業者同被判囚

2024年05月03日 16:39 最後更新:17:32

一名58歲社署助理社會工作主任,收取一名51歲私家安老院經營者83000元賄款,以轉介出院病人入住對方的安老院,兩人承認串謀使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名,判入獄8個月和6個月18天。

法官李志豪。 資料圖片

法官李志豪。 資料圖片

案件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李志豪判刑時表示,本案是典型的貪污案件,被告長時間持續犯案,而行賄及受賄的刑責相同,法庭須判處兩名被告即時監禁。裁判官以監禁 1年為量刑起點,考慮到兩名被告認罪及各項求情理由,將兩人的刑期扣減。

瑪嘉烈醫院。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瑪嘉烈醫院。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案情指,案發時58歲被告邱俊和派駐瑪嘉烈醫院荔景大樓醫務社會服務單位,負責安排出院的年長病人入住安老院接受復康治療。他須遵守相關指引,只能提供社署註冊安老院名單予病人自行揀選安老院,不得對該名單上任何安老院表明偏好,或建議病人揀選由其家屬或私交好友營運的安老院。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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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案被告51歲的被告李麗珍是樂年護老院經營者,廉署調查發現,邱俊和於2018年5月至2022年9月期間,先後安排共33名荔景大樓的出院病人入住樂年護老院,其中三分一病人的家屬指,邱俊和向他們推薦樂年護老院。而邱俊和在轉介其中14名病人入住護老院時,向李麗珍收取了83000元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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