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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灣河中槍男生 再被加控圖合法羈押下逃脫

政事

西灣河中槍男生 再被加控圖合法羈押下逃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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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灣河中槍男生 再被加控圖合法羈押下逃脫

2020年06月02日 15:43 最後更新:16:25

加控新罪

中槍男子出院後被檢控。資料圖片

中槍男子出院後被檢控。資料圖片

去年11月11日網民發起「大三罷」,堵路以圖癱瘓交通。當日清晨西灣河有交通警在處理堵路情況,開了三槍,其中一人中槍倒地。2男事後被控阻差辦公及企圖搶劫兩罪,指他們搶槍;中槍男子另遭加控一項企圖從合法羈押下逃脫罪,案件今午在西九龍法院提堂。兩被告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6月30日以待控方準備轉介文件,以轉往區域法院處理。兩被告各獲准以現金3000元及人事擔保5000元保釋外出,期間不可離港,亦要守宵禁令,每周到警署報到2次。

案發在去年11月11日。資料圖片

案發在去年11月11日。資料圖片

控方指本案性質嚴重,反對兩被告保釋外出,同時呈上傳媒所拍到的影片截圖。辯方則有保釋申請,他就指出該些截圖是控方單方面的演繹及陳述,有非常大的商確空間。辯方又提到首被告中槍後身體狀況不適合久站,兩被告在事後要接受長期心理輔導。主任裁判官羅德泉聞言後,即安排座椅予一直站立的首被告。

首被告周柏均(21歲)為專業教育學院(IVE)學生,次被告胡子鍵(20歲)為香港大學專業進修學院(HKU SPACE)學生。控罪指他們於去年11月11日在香港西灣河太安街、筲箕灣道與成安街十字路口,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A;以及在同日同地企圖搶劫A,劫去一枝警槍。周另被控於上述時間地點,企圖從警員A的合法羈押下逃脫。

另控方為涉案警員申請匿名令,指出案發後兩小時,警員兩名女兒所就讀的學校即被大批人士包圍,她們受驚要即時撤離,現已退學。而警員及其女兒亦收到恐嚇信,寫有「全家要死」、「你唔死會慘過死」等字句;又收到器官捐贈的信件等。至事發後2個月,警員又再收到一份報章標有紅字恐嚇字句,警員兩夫婦亦不斷收到恐嚇信息及電郵,甚至個人資料被盜用作買保險、銀行借貸等。表示其全家人活在恐懼中,要接受心理輔導。辯方則對匿名令持中立態度。

羅官表示警員收到的有別於一般恐嚇,甚至禍及妻兒,「屋企人、特別係小朋友都係無辜」,又指傷害雖已造成,但案件未結束,現只是進入新階段,擔憂會有另一輪攻擊,衡量過對警員的傷害,及司法公義等利益,批准匿名令,禁止任何人報道及傳播警員的妻子及2名女兒的姓名、照片、任址、工作及就讀學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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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校教師私人賬戶發布仇警帖文裁定行為不當 司法覆核勝訴獲撤銷革職決定

2024年04月26日 23:59 最後更新:04月27日 00:55

一名官立中學前女教師,被指在2019年反修例期間,在社交網頁私人帳戶多次發表涉及警方的言論,被裁定行為不當,公務員事務局去年7月將她革職,褫奪退休福利。她司法覆核獲判勝訴,獲撤銷革職的決定。

高等法院。 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 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法官高浩文在判詞表示,考慮到申請人執教25年來,沒有任何不當行為的紀錄,但就被剝奪長時間累積下來的退休福利,以申請人的年紀,已很難再就職。法官亦提到,無證據顯示涉案帖文影響校內教學及學生。

法官認為,將申請人革職是過份壓迫及不合理,又指當局未能說明為何革職是唯一的合適處分,認為強制退休或其他懲處都應被列入考慮之中,法官認為局方的決定涉及法律上的錯誤。

公務員事務局回覆查詢時表示,不評論個別個案,又說會研究法庭的判詞,並會徵詢法律意見,研究適當的跟進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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